臺中惡男1人分飾3角 少女慘遭性侵、逼拍裸照!法官重判8年2月
▲臺中少女莉莉(化名)因誤信網路戀情,遭王姓男子一人分飾多角誘騙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潘鳳威/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王姓男子涉嫌一人分飾多角,男友、男友叔叔、流氓等身分,在網路上威逼利誘一未成年女子並對其騷擾、性侵。臺中地院近日依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等罪,判處王男8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男於2024年7月某日,使用臉書名爲「王X鼎」的帳號,與年僅14歲的莉莉(化名)互動。莉莉因年幼無知,誤以爲這就是愛情,很快便暈船與王男交往成爲「網路男女朋友」。
王男見莉莉單純好騙,認爲有機可乘,遂起意誘騙莉莉外出見面來滿足自己的性慾。爲此,王男開設另一帳號「王X修」,假冒自己是「王X鼎」的叔叔,並謊稱莉莉「卡到陰」,聲稱見面後可以幫她「去陰」。莉莉不疑有他,信以爲真並同意見面。
王男膽大包天,同年7月底某日,前往莉莉與其舅媽弟弟住處會面,並以「去陰」之名對她上下其手。期間,莉莉一度試圖反抗,卻被王男以話術威脅,聲稱若不配合或拒絕,不僅「去陰」無法完成,甚至假男友「王X鼎」也將有壞事發生。莉莉在威逼利誘下同意,隨後遭王男性侵得逞。王男食髓知味,同年9月又前後3度以此假身分,在莉莉就讀之國中附近超商對其強制猥褻。
除此之外,王男假扮的假男友「王X鼎」也常對莉莉情緒勒索,要求她拍攝裸體、手淫的照片與影片,並說「如果不拍,就是不愛我」等語。王男更用另一帳號,裝流氓對莉莉謊稱,拍攝性影像可以救「王X鼎」、如果不拍其會有麻煩,要拆散他和莉莉。
某日,莉莉舅媽發現姪女近日怪怪的,一問之下才得知此事,差點驚掉下巴,隨即報警處理。警方於同年12月前往王男住處將其拘提到案依法起訴。
臺中地院開庭審理,發現王男過去曾因兩起犯妨害性自主罪,遭判刑9年9月、10月,且在2022年10月才刑滿出獄。法官認爲王男過去與本案犯的罪,都是故意犯罪,且都涉及性犯罪,說明他對刑罰沒有悔改與警惕,因此加重其刑。依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及以詐術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處王男8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