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婦欠6年358筆罰單及稅款17萬餘元 土地遭查封嚇到秒繳清

王姓婦人交通違規加欠稅費358筆17萬餘元,被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查封土地後,到臺南分署繳清罰款。(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提供/郭良傑臺南傳真)

59歲王姓婦人從民國108至113年間駕車未繳交通行費、停車費加交通違規共271筆罰鍰8萬1,300元未繳,她另滯欠地價稅、牌照稅、健保費、汽車燃料費、公路及行費及罰鍰等,總計滯欠358筆,金額合計17萬6,746元,逾期未繳納,經臺南市交通局等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查封王婦名下土地後,王婦才前往執行署繳清,免於土地遭拍賣。

臺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今年初收案後,查得王婦名下在臺南市仁德區有持分土地1筆,今年3月即函請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王女於收到查封公文後雖多次來電錶示將到分署繳清,惟均未繳清。執行人員乃於114年10月間到土地現場進行查封,後即進行鑑價程序,王女於收到鑑價通知後,擔心名下持分土地遭拍賣,終於帶錢到臺南分署將全部欠款繳清。

臺南分署呼籲,爲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之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請民衆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衆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