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繳45筆交通罰單11萬4500元 男子存款遭查扣強制清償
黃姓男子積欠45筆共11萬4500元的交通罰單未繳,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查扣他的存款強制執行清償。(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提供/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1名54歲黃姓男子從2022至2024年騎機車、駕車經常不遵守交通規則,闖紅燈、超速、違規停車,甚至駕照被吊扣後仍不斷違規,累積45件違規案件未繳納,罰金累積11萬4500元,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黃男存款被直接查扣清償罰單,讓他始料未及。
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指出,黃姓男子從2022至2024年間,駕駛汽車、騎機車屢屢超速、紅燈右轉、闖紅燈、違規停車、未依標線指示行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無照駕駛、拒繳停車費、通行費等,經臺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等舉發,遭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45筆罰鍰,合計11萬4,500元,因逾期未繳納,經臺南市交通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臺南分署表示,執行官收案後,查出黃男名下有存款足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給銀行扣押黃男存款,經銀行回覆足額扣押,續行核發收取命令,將存款交付臺南市交通局等移送機關,收取清償全數罰單,讓黃男完全措手不及,眼睜爭看到存款被合去繳清交通罰單。
臺南分署呼籲,爲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之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請民衆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衆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