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山男欠繳交通罰鍰、稅款7萬多 土地遭查封后趕緊繳清

▲臺南分署執行交通違規欠款案件,尤男遭查封土地後現身繳清所有欠款。(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持續強力執行交通違規欠款案件,查辦一名62歲尤姓男子,因未繳交通罰鍰、牌照稅與通行費等共224筆,金額達7萬餘元,執行人員查封其名下東山區土地後,尤男隨即現身繳清欠款,以免土地遭拍賣。

臺南分署指出,尤男於2023年至2024年間,因未依規定繳交停車費、闖紅燈、超速及未參加定檢等行爲,遭臺中市停車管理處及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等單位舉發,共計173筆罰鍰5萬8500元;另有地價稅、使用牌照稅與通行費等共49筆未繳,總計欠款7萬1251元。由於逾期不繳,經交通局等單位移送至臺南分署強制執行。

執行人員收案後查得尤男名下有東山區2筆持分土地,遂依法函請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尤男接獲查封通知後雖辯稱車輛僅登記在其名下,實際並非本人使用,但仍選擇繳清所有欠款,以免遭拍賣失地。

臺南分署強調,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將持續加強執行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及資安等相關罰鍰案件,呼籲民衆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若有經濟困難者,可提出證明申請分期繳納;若拒不配合,分署將依法強力執行,確保社會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