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間交通違規等欠費達224筆 他土地遭查封后急繳清

尤姓男子(右下)因積欠224筆交通通行費、罰鍰、稅金未繳,兩筆持分土地被查封后,趕到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繳清罰款。(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提供/郭良傑臺南傳真)

62歲尤姓男子2023、2024年間因名下汽車未繳國道通行費、停車費、未檢驗及闖紅燈、違規停車、超速等被舉發,遭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173筆罰鍰,合計5萬8500元,他還滯欠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各1筆、未裁處通行費49筆總計滯欠224筆,金額合計7萬1251元,逾期未繳納,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查封他名下2筆土地後,尤男急着帶錢前往繳清,避免土地遭拍賣。

行政執行署南分署表示,尤男積欠224筆未繳費用,總計雖僅7萬多元,因不理會先前發出的補繳通知,執行人員收案後,查得尤男名下有2筆持分土地,乃函請地政機關將2筆位於臺南市東山區持分土地辦理查封登記。

尤男於收到地政治機關的查封公文後,到臺南分署表示,欠費未繳的違規車輛僅登記在他名下,實際不是他在使用,實際使用的家人未理會欠費,造成他的困擾,爲避免與親族共同持有的土地被拍賣,仍先將欠款繳清,以避免土地被拍賣。

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呼籲,爲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之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請民衆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衆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