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2歲男童家訪前遭虐死 國民法庭今重判生父18年

臺南市2歲多謝姓男童前年10月間由父母從投宿平價飯店送往醫院急救,但到院前已死亡,院方懷疑男童遭凌虐致死報警,男童父親被依家暴妨害幼童發育致死罪等起訴,國民法官法庭今下午宣判,認其父以管教之名行虐待之實,犯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判18年。

案發後,男童父母均被訴,其陳姓生父採國民法官法庭審理,謝母則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一、二審均被判2年。陳父與謝母於17日已以5萬元達成和解。

謝母出庭作證時哽咽說,沒有做好母親的責任,如今每天都在反省,一出去將辦兒子法會,減輕其病痛,「這是我答應鈞鈞的」。

她表示,當初看不到他有悔過之心,如今調解時,他對自己的親生兒子,也有愧疚的心,她在乎對方有無悔改的心;即便判他死刑,鈞鈞也回不來了,這纔是她考量的重點,對方既有反省改過的心,希望能給他重新做人的機會。陳父自始自終低頭凝視地板,當謝母提及此事,他悄然以手拭淚。

檢警調查,男童因疑似遭虐待,自大前年4月26日起,由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予以安置,直至前年7月23日結束安置後,才返回原生家庭,與謝母及她同居陳姓生父及姊姊共同居住在臺南平價飯店。

陳入睡前以綿繩持續捆綁男童雙手手腕,以蓮蓬頭水管插入其肛門並灌水,徒手捏其生殖器,還以徒手抓住其領口,並將手連同男童伸至窗外,威脅要將男童丟下樓。

同時,陳將男童帶至房間廁所並以冷水衝淋、手掌擊打其後腦勺、以橡皮筋對身體彈射、以熱熔膠條打其手腳施虐,使男童全身上下傷痕累累。

前年10月18日當天,陳趁謝女外出工作時,以不詳方式重擊男童腹部,致其腹部鈍傷造成肝臟損傷、胃破裂,胃內容物流出約500毫升,流至腹腔內造成腹膜炎引發敗血性休克。當晚陳及謝女發現男童無反應,將他送醫急救後,仍未恢復心跳而宣告死亡。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案發當晚,陳父及謝母發現男童無反應,將他送醫急救後,仍未恢復心跳而宣告死亡,陳父被依家暴妨害幼童發育致死罪等起訴。記者邵心傑/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