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男童全身新舊傷 肛門遭灌水虐死!殘暴父重判18年

臺南2歲謝姓男童前年疑遭父母凌虐致死。圖爲男童生前居住處。(讀者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臺南2歲謝姓男童前(2023)年10月間在浴盆溺水,謝姓母親和同居人陳姓生父將他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死亡,院方見男童身上滿布新舊傷,懷疑遭凌虐致死因而報警;檢警偵辦發現兩人僅因男童不服管教,竟拿水管插謝童肛門灌水殘暴施虐,被依家暴妨害幼童發育致死罪等起訴,臺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天(21日)下午一審宣判,狠父遭重判18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男童2022年4月間因意外骨折,經評估應是父母疏忽照顧導致,由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予以安置,2023年7月23日結束安置,返回原生家庭,並每個月至少派員訪視2次,未料,時隔3個月,男童卻在訪視前遭虐死。

男童與謝母及她同居陳姓生父及姊姊長期住在一處平價飯店,事發之前,男童就屢遭虐。陳男以綿繩持續捆綁男童雙手,更變態地以蓮蓬頭水管插入男童肛門並灌水,徒手捏其生殖器,還威脅將其丟下樓。過程中,陳男還將男童帶到廁所以冷水衝淋、以熱熔膠條打其手腳施虐,導致男童全身傷痕累累。

事發的10月18日當天,陳男趁謝女外出工作,重擊男童腹部造成肝臟損傷、胃破裂,胃內容物流出約500毫升,流至腹腔內造成腹膜炎引發敗血性休克,陳男及謝女發現男童無反應才送醫急救,但男童仍宣告死亡。

案發後,謝姓生母一、二審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刑2年,陳父與謝母於2月17日以5萬元達成和解,國民法官法庭今天下午宣判,認陳男以管教之名行虐待之實,犯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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