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事故第1519天...二審將宣判 家屬忍淚發聲:期盼正義到來
太魯閣號撞車出軌案一審包商李義祥僅判7年10個月,華文好無罪,二審今天下午宣判,受害者家屬成立的「太魯閣的眼淚」發出聲明,表示二審主張一如既往,李義祥並非只是過失,一連串魯莽行徑形同放任事故隨時發生,與華文好都該一同成立殺人罪,更應以肇事逃逸論罪。家屬表示,今天是事故第1519天,始終期盼正義最終能夠到來,以慰已逝摰愛家人在天之靈。
太魯閣的眼淚案宣判前聲明全文如下:
今天是太魯閣事故的第1519天,也是太魯閣刑案二審的宣判日,這些日子以來,我們始終期盼正義最終能夠到來,以慰我們已逝摯愛家人在天之靈。
我們在二審的主張一如既往,李義祥對於事故中的重大死傷結果不應該只是過失而已,他一連串魯莽的行徑形同放任事故隨時發生,更顯現出他對行車安全危害可能造成重大死傷的默不在意,單單是法定最高刑度5年有期徒刑根本不能與他魯莽行徑造成49人死亡相稱,而應該要以殺人罪定罪。另外,李義祥更在事故發生後不僅沒有撥打119,反而是在一旁一副事不關己、完全沒有要幫助救難的意思,這更是應該要論以肇事逃逸罪。
至於就一審被判無罪的移工華文好,種種證據都顯示是他在事故邊坡首先提議要用挖土機拉動大貨車,並將挖土機開到現場、把吊帶交給李義祥,過程中更與李義祥分工前後照看,作爲始作俑者的他又如何能夠逃避造成49人死亡的責任呢?我們認爲華文好也應該一同與李義祥成立殺人罪。
從上訴二審以來到今日宣判歷經了2年半的審理,我們期待能在今日能聽到來自法院的正義,讓李義祥、華文好都承擔起他們應該要負的責任,這樣的話,我們才能放心地跟天上的49位天使說:「我們爲你們討回公道了。」我們也才能相信:「公平與正義雖會遲到,但應該不會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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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號撞車出軌事故罹難者家屬,於事故週年時到現場獻花追思摰愛家人。本報資料照片
臺鐵408次太魯閣號4年前在花蓮清水隧道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多人傷亡。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