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出軌事故二審下午宣判 家屬:盼正義終能到來
0402臺鐵太魯閣號事故二審,花蓮高分院3月底第2次審理開庭,律師及被害家屬主張承包商李義祥(左二)應有肇事逃逸罪嫌及間接故意殺人罪嫌,請求法院重判。(本報資料照片)
2021年4月2日臺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釀49死、213傷,釀禍承包商李義祥過失致死等罪一審判刑7年10月、肇事逃逸部分無罪,移工華文好無罪,令罹難者家屬難以接受,二審今下午宣判。罹難者家屬團體今在宣判前發聲,盼正義終能到來,以慰已逝摯愛家人在天之靈。
由太魯閣事故罹難者家屬組成的「太魯閣的眼淚」今於二審宣判前發佈聲明表示,今是太魯閣事故的第1519天,也是太魯閣刑案二審的宣判日,這些日子以來,家屬始終期盼正義最終能夠到來,以慰已逝摯愛家人在天之靈。
「太魯閣的眼淚」指出,在二審的主張一如既往,李義祥對於事故中的重大死傷結果不應該只是過失而已,他一連串魯莽的行徑形同放任事故隨時發生,更顯現出他對行車安全危害可能造成重大死傷的默不在意,單單是法定最高刑度5年有期徒刑根本不能與他魯莽行徑造成49人死亡相稱,而應該要以殺人罪定罪。
「太魯閣的眼淚」提到,李義祥更在事故發生後不僅沒有撥打119,反而是在一旁一副事不關己、完全沒有要幫助救難的意思,這更是應該要論以肇事逃逸罪。
至於就一審被判無罪的移工華文好,「太魯閣的眼淚」說,種種證據都顯示是他在事故邊坡首先提議要用挖土機拉動大貨車,並將挖土機開到現場、把吊帶交給李義祥,過程中更與李義祥分工前後照看,作爲始作俑者的他又如何能夠逃避造成49人死亡的責任呢?家屬認爲華文好也應該一同與李義祥成立殺人罪。
「太魯閣的眼淚」強調,從上訴二審以來到今日宣判歷經了2年半的審理,期待能在今日能聽到來自法院的正義,讓李義祥、華文好都承擔起他們應該要負的責任,這樣才能放心地跟天上的49位天使說「我們爲你們討回公道了」,也才能相信「公平與正義雖會遲到,但應該不會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