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出軌事故二審1重判1無罪 家屬、臺鐵發聲了

2021年臺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釀禍承包商李義祥二審重判12年6月,移工華文好維持無罪。2021年4月2日臺鐵太魯閣號發生翻車事故,造成49死、200多人受傷。(中時資料照)

2021年臺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釀49死、213傷,釀禍承包商李義祥一審被判7年10月、肇事逃逸無罪,移工華文好無罪。今二審宣判,李重判12年6月,華維持無罪。罹難者家屬團體發聲,對李的判決給予認可,稍稍撫慰家屬心中傷疤,但不能理解爲何華仍判無罪,對此深感遺憾。臺鐵公司則表示,尊重判決結果。

李義祥原一審判7年10月、肇事逃逸無罪,移工華文好無罪,經花檢上訴,花蓮高分院今二審宣判,過失致死維持5年,肇事逃逸從無罪改重判7年、令新增妨害投標案10月,定應執行12年6個月,華文好維持無罪判決,全案可上訴。

罹難者家屬團體「太魯閣的眼淚」今表示,看到二審法院詳細調查事故發生後的情況,認定李義祥事後毫不救助、離開現場的誇張行徑成立了肇事逃逸罪,並且也將刑度判到了法定刑上限的7年,法院宣判了相較於一審重上許多的刑度,但是去至親的我們知道,這無論如何都沒有辦法與49人死亡如此重大的侵害相稱的,這樣是爲什麼我們仍然企盼法院能夠以殺人罪來論處,而不僅僅是過失致死罪而已。

「太魯閣的眼淚」說,理解法院已努力依法認定罪刑,將過失致死罪及肇事逃逸罪都判到了法定刑上限,最終的定執行刑也幾乎就是三個罪名相加的上限,對此給予法院相當的認可,這雖然不能完全撫平我們的痛,但能稍稍撫慰家屬心中的傷疤。

「太魯閣的眼淚」指出,但法院竟仍判華文好無罪,家屬相當不解,法院說李義祥是獨自決意去用極其危險的方式拉動大貨車,令人不禁想問,看到的證據像是大貨車的行車紀錄器、運安會報告,是華文好首先跟李義祥提議要開怪手要拉出來嗎?是華文好把挖土機跟吊帶交給李義祥的嗎?是華文好在車前車後協助李義祥拉車嗎?以上種種都顯示了華文好也一同參與,法院認爲華文好並沒有參與,家屬對此深感遺憾。

「太魯閣的眼淚」強調,理解法院努力依法將李義祥的罪刑判到最重,讓他承擔起該承擔的責任,但另一方面,法院似乎沒有能夠看見家屬心中全部的痛,而輕輕放下了華文好應該承擔的責任,這是難以接受的部分。雖再重的刑度,親人都不會回來,只是給予社會警惕 ,但家屬想告訴天上的49位天使,爲了你們及公平、正義,不會輕言放棄。

對於宣判結果,臺鐵公司僅表示,臺鐵公司尊重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