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工賺2000元」下場要關2年 法官曝原因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榮(化名)有正職的學徒工作,卻爲了賺更多錢而幫助詐騙集團打工,導致受害者被騙386萬餘元。橋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認爲阿榮的犯罪動機沒有可同情之處,犯罪手段難認輕微,最終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

▲阿榮「打工」賺了2000元,結果卻因此觸法,被法院判刑2年。(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該詐團的成員在2023年10月間於網路上刊登不實投資廣告,等到受害者上鉤後,再透過LINE與對方聯繫,佯稱依照指示投資可以獲利出金,誘導受害者匯款或與車手面交款項。

爲了讓受害者相信真的可以投資獲利,進而拿出更多資金,詐團指示阿榮在同年11月間前往郵局,以臨櫃無折存款的方式,將3萬6000元匯入受害者的帳戶,假裝是投資獲利的錢。後來受害者想要出金卻被拒絕,這才驚覺上當,憤而報警處理。

阿榮落網之後,在接受警詢及偵查期間,均矢口否認犯行,直到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才改口坦承,同時他也承認有拿到現金2000元報酬。

橋頭地院法官認爲,阿榮有正當工作,卻爲了賺取更多報酬,上網尋找偏門工作,結果成了詐團的幫手,犯罪動機並無可同情之處;此外,他在詐團中雖然是邊緣角色,但他明知自己的行爲可能會讓受害者被騙更多錢,仍選擇幫助詐團,導致受害者損失386萬7370元,犯罪手段難認輕微。

法官表示,考量到阿榮已經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與受害者和解或賠償損害,也沒有獲得受害者的諒解,最終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