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後修復機制爲基層治理注入司法溫度

來源:內蒙古日報

日前,在赤峰市寧城縣,徐某和叢某因門前地界歸屬產生糾紛並訴至法院,卻在申請執行後握手言和。9年鬱結,一朝冰釋,得益於執行法官多次上門走訪,釋法明理、動情曉義,解開了雙方當事人的心結。

“雙方爭執由來已久,如果靠強制執行清除爭議地界堆放的雜物,雖能恢復土地原貌,卻會將矛盾埋得更深。我們法院幹警與村書記、當事人共同好友屢次登門走訪,喚醒理解、包容的鄰里情誼,最終讓雙方關係得以修復。”寧城縣人民法院的該案承辦法官說道。

修復的是關係,守護的是民心。今年以來,赤峰市法院系統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將司法視野從傳統的“案結事了”拓展至“人和心安”,積極構建並全面推行“系統化訴後社會關係修復”工作機制,將司法服務的溫情觸角精準延伸至矛盾糾紛化解的全鏈條末端。

“司法判決不是終點,而是修復社會關係、促進社會和諧的新起點。”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樑建武說,修復的目標,不僅在於督促義務履行,更在於化解心結,修復信任、促進和諧。

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制定《關於開展系統化訴後社會關係修復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承辦法官在立案、審判、執行等各個環節,都需依據案件性質、爭議焦點、當事人情緒及社會影響等因素,科學填寫《人民法院案件風險評估表》,精準識別“修復需求點”,並據此爲每起案件“量身定製”個性化的社會關係修復方案。

自今年3月份該機制正式推行以來,赤峰市各基層法院迅速響應,以務實謀新之舉持續推動該機制落地落細,全力織就覆蓋廣泛、協同聯動、精準施策的“修復網”。《人民法院案件風險評估表》成爲法官的“導航儀”,引導修復工作有的放矢。巴林左旗人民法院率先打破部門壁壘,整合調解、審判、執行精幹力量,成立專門的“訴後社會關係修復工作辦公室”,對高風險、涉民生等重點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實施“一案一策”。松山區人民法院與蘇木鄉鎮黨委和政府、兩級綜治中心等建立常態化對接機制,推動信息共享與解紛力量互助,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階段。紅山區人民法院針對家庭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主動延伸司法職能,聯動多方資源,構建起“司法救助+社會救助”的立體幫扶網絡。阿魯科爾沁旗人民法院建立判後、執前督促履行和跟蹤回訪機制,法官主動聯繫義務人進行法律後果告知與誠信教育,同步加大執前保全適用力度,有效提升了執前和解比例,減少了進入強制執行的案件量,降低了當事人的訴累和執行成本。

“系統化訴後社會關係修復”工作的成效正逐步顯現。一組“降”與“升”的數據尤爲亮眼:今年上半年,赤峰市法院系統上訴率同比下降2.1%,申訴率下降1.65%,民事裁判自動履行率顯著提升,調解率上升4.08%。

更令人欣喜的是,通過回訪評估,訴後關係修復成功率達到90.3%。這些數據的背後是大量對立情緒消融、受損關係得以彌合,社會風險的有效化解與司法公信力的持續提升。(記者 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