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領信因未按期披露年報被處罰90萬元 董事長張凱被罰30萬元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在2025年7月21日發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山東領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長、財務負責人和信息披露負責人張凱因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而受到處罰。

經查明,ST領信在2025年4月18日發佈公告,稱因年報編制和審計工作尚未完成,預計無法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隨後,ST領信於2025年4月30日發佈強制停牌公告,直到2025年6月30日才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

此行爲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行爲。根據處罰決定,ST領信被責令改正並處以90萬元罰款,張凱被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