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董事長因涉嫌信披違規被立案 同日宣佈被罰350萬元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丁爽)5月23日,金花股份發佈公告表示,董事長邢雅江收到中國證監會陝西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邢雅江因涉嫌犯罪於2024年4月至7月被公安機關採取取保候審,作爲公司董事長,未及時將前述事項報告公司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4年8月23日,才向金花股份報告相關事項並對外披露。
中國證監會陝西監管局認爲,邢雅江的上述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本法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爲,對邢雅江給予警告,並處以350萬元罰款。
同日,金花股份宣佈,因涉嫌金花股份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等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董事長邢雅江進行立案。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