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董事長再被處罰並立案,曾多次因信披違規被警示

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花股份”)董事長邢雅江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陝西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涉嫌信披違規,中國證監會陝西監管局對邢雅江給予警告,並處以350萬元罰款。同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邢雅江進行立案,原因也是信披違規。

董事長再次被證監會立案

公告顯示,邢雅江因涉嫌犯罪於2024年4月至7月被公安機關採取取保候審,作爲公司董事長,未及時將前述事項報告公司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4年8月23日,才向金花股份報告相關事項並對外披露。

中國證監會陝西監管局認爲,邢雅江的上述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本法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爲,對邢雅江給予警告,並處以350萬元罰款。

中國證監會此次對邢雅江立案的原因則是涉嫌金花股份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等違法違規。對此,金花股份表示,本次立案僅針對董事長個人,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影響,目前,公司日常經營運作正常。

這不是邢雅江第一次被中國證監會立案,去年12月21日,金花股份就曾公告,公司董事長邢雅江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遭立案的原因同樣爲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去年靠處置子公司扭虧

公開資料顯示,金花股份成立於1996年2月14日,於1997年6月12日登陸上交所,主要從事骨科中成藥、免疫類藥品等產品的生產及銷售,主要產品包括金天格膠囊、金花牌轉移因子膠囊、轉移因子口服液等。

業績方面,金花股份2019年至2023年營業收入分別爲7.55億元、6.68億元、5.34億元、5.79億元、5.65億元;歸母淨利潤分別爲2590.27萬元、3773.80萬元、-1816.05萬元、3345.95萬元、-4289.06萬元。

2024年,金花股份業績實現扭虧,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5.85億元,同比增長3.55%;歸屬淨利潤0.75億元,同比增長273.96%。而扭虧的原因,主要是處置子公司股權帶來收益所致。2024年年報顯示,金花股份報告期內處置全資子公司金花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權,確認投資收益3432.99萬元。

不過,處置子公司帶來的收益無法持續。今年一季度,金花股份實現營業總收入1.07億元,同比下降7.31%;歸母淨利潤121.53萬元,同比下降94.93%。

多次信披違規遭監管警示

近年來,金花股份負面消息纏身。新京報記者注意到,2024年,金花股份就因2023年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隱瞞董事長涉嫌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等問題,多次被監管警示。

2024年6月19日,上交所發佈《關於對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以下簡稱《通報》),由於2023年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上交所對金花股份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通報》顯示,2024年1月27日,金花股份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稱,預計公司2023年度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爲-2092.41萬元至-1606.67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出現虧損;預計2023年扣非淨利潤爲709.27萬元至922.91萬元。

3月28日,金花股份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稱,經公司財務部門再次測算,並經與公司年審會計師溝通,預計公司2023年度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4900萬元至-420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出現虧損;預計公司2023年度實現扣非淨利潤200萬元至300萬元。4月26日,金花股份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23年度歸母淨利潤爲-4289.06萬元,扣非淨利潤爲300.47萬元。

上交所認爲,金花股份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實際的歸母淨利潤、扣非淨利潤與預告金額差異幅度分別近105%、58%,影響了投資者的合理預期。同時,公司遲至2024年3月28日才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時。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決定對金花股份及時任董事長邢雅江、時任總經理(代行財務總監)韓卓軍、時任董事會秘書孫明予以通報批評。

2024年6月21日,金花股份收到了陝西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決定書顯示,由於公司業績預告披露的歸母淨利潤與年度報告數據存在較大差異,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根據相關規定,陝西證監局決定對金花股份及邢雅江、韓卓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2024年8月24日,金花股份發佈公告稱,經覈查舉報線索,陝西證監局發現金花股份董事長邢雅江因涉嫌犯罪於2024年4月至7月被公安機關採取了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該事項屬於應立即披露的重大事件,但金花股份至今未披露。根據相關規定,陝西證監局決定對金花股份及邢雅江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責令其在收到本決定書後立即披露邢雅江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具體情況,說明事件起因、最新進展及對公司的影響等。

在監管關注下,金花股份才披露了相關情況。據瞭解,邢雅江繫於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7月26日期間被公安機關採取取保候審的措施。經金花股份向邢雅江覈實,前期因其他人員涉嫌私自刻制與公司無關的其他公司印章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其向公安機關供述系邢雅江知悉並受其指使,致使邢雅江成爲涉案人員。

金花股份亦因此受到上交所處罰。2024年8月26日,上交所指出,公司董事長涉嫌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是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和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公司未及時披露上述重大事項及進展,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基於此,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決定對金花股份及董事長邢雅江予以監管警示。

董事長邢雅江此次因 “持股變動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能否詳細說明具體涉及哪些股東權益變動行爲?是否涉及公司控制權結構變化?管理層如何評估當前信披制度的有效性?是否存在內部控制缺陷?公司內部是否建立對董事長等高管重大事項的報告機制?後續如何避免類似信披違規事件重演?處置子公司的收益屬於非經常性損益,公司是否有明確的戰略規劃以提升主營業務競爭力?針對上述問題,5月26日,新京報記者向金花股份發送採訪提綱,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覆。

新京報記者 張兆慧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