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違法違規,廣濟藥業被罰150萬元,時任董事長被罰80萬元

來源:大河財立方

【大河財立方消息】7月22日,湖北廣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廣濟藥業)公告稱,公司收到湖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廣濟藥業被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兩責任人被警告,並分別處以80萬元罰款。

湖北證監局對廣濟藥業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明,廣濟藥業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廣濟藥業子公司湖北廣濟藥業濟康醫藥有限公司在與廣濟藥業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部分客戶開展經銷業務時身份爲代理人,應當採用淨額法確認收入。對案涉經銷業務,濟康醫藥採用總額法確認收入,導致廣濟藥業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報告分別多計營業收入4560.16萬元、13686.00萬元、13820.04萬元,分別佔當期營業收入的25.49%、26.68%、20.49%。2023年4月,廣濟藥業發佈《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報告作出差錯更正。

阮澍時任廣濟藥業董事長(代行總經理職權),胡明峰時任廣濟藥業財務總監兼任濟康醫藥董事長,兩人系廣濟藥業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針對上述違法行爲,湖北證監局決定,對廣濟藥業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阮澍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對胡明峰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

廣濟藥業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正常,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責編:王時丹|審覈:李震|監審:古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