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〡實控人違規減持 新易盛董事長高光榮被罰沒超3000萬元
2025年2月17日,新易盛(300502)公告稱,公司實控人、董事長高光榮因通過家族信託賬戶隱瞞持股並違規減持超過2000萬股,導致公司三年財報股東信息不實,高光榮被證監會罰沒3149.86萬元。
公告稱,證監會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爲,沒收違法所得949.86萬元,並處以2200萬元罰款。
這一事件暴露了家族信託繞道減持的風險,也凸顯了監管層打擊違規減持的決心。
違規減持與信披違法
根據公告的違規減持情況,2023年3月15日至4月11日,高光榮通過“家族信託2號賬戶”及“個人華泰證券賬戶”,累計減持新易盛1.42%股權,其中0.42%違規,涉及違法所得949.86萬元。其行爲違反《證券法》第三十六條及《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九條,構成違法減持。
高光榮通過家族信託2號賬戶持有股票期間,未如實向公司報告實際持股情況,導致新易盛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年報股東信息存在虛假記載,違反《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
持股變動與減持歷史
自2019年解禁後,高光榮持續減持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其持股比例從2020年的9.98%降至7.4%。
2019年至2023年五年間,高光榮累計拋售2217.05萬股。其中,2023年3月減持399.74萬股,2023年7月再度減持699.75萬股,僅2023年單年減持即超千萬股。
儘管其大部分減持已通過合規程序披露,但通過家族信託賬戶隱瞞實際持股的行爲暴露了公司治理的漏洞。
影響與監管
新易盛在公告中表示,此次處罰僅涉及高光榮個人,與公司經營無關,不會影響正常生產經營,亦不觸發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截至2024年前三季度,新易盛實現營收51.3億元,淨利潤16.46億元,同比增長超280%,整體經營仍保持穩健增長。
此次事件暴露了上市公司實控人通過家族信託規避監管的漏洞。近年來,證監會加強了對違規減持及信披違法的查處力度。僅2024年以來,已對十餘起類似案件開出罰單,釋放從嚴監管的強烈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