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與制度競爭|模式進化:“幸福GDP” 需要增長嗎?

歐盟與歐洲大國在國際秩序變動時期不願坐看形勢發展,而是積極地推動內部轉型和塑造於己有利的國際秩序。面對發展模式之間日益激烈的競爭,歐洲主要有如下幾種做法:分別爲“模式進化”“模式推廣”和“模式競合”。此三種做法並非截然區隔,本書只是爲了分析便利而分頭論述。

“去增長”思潮自20世紀70年代起就存在,會以“去增長”“反增長”“零增長”“綠色增長”“慢生活”“幸福GDP”等各種面目出現,其核心是反對追求單純的經濟增長,而更重視個人對生活的感受、社會平等、環境保護等要素。這種思潮與歐洲高度發展後的後工業社會經濟結構有關——歐洲民衆的生活滿意度除了與個人收入掛鉤外,還與社會包容度等後現代價值觀密切相關。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之後,這種思潮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這一來是由於經濟危機下民衆的生活有痛感,而此痛感未能被傳統的GDP統計所反映;二來也是因爲歐洲精英希望尋求新的、更能發揮歐洲優點和特色的發展道路,並使這種發展道路得到學術上和國際上的認可。而從更深層次來說, 如此改變經濟統計方式,是改變了經濟的本體論,將“經濟”視爲資源分配的過程;最終狹隘的“福利”也會變成寬泛的“幸福”概念。

2010年,時任法國總統薩科齊成立了經濟成就和社會進步衡量標準委員會(CMEPSP),試圖以“國民幸福總值”(GNH)取代“國內生產總值”(GDP),開風氣之先。 該委員會的主要人物包括兩位來自美國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和一位法國經濟學家。委員會主席、著名的經濟學家斯蒂格利茨(JosephStiglitz)後來一直不遺餘力地在國際上推廣相關概念、領銜相關研究。2010年, 時任英國首相卡梅倫要求國家統計局衡量英國國民的“總體幸福指數”;2011年,德國也成立了“經濟增長、幸福與生活質量”研究委員會。一時間,全球許多國家都進行了類似的研究,但歐洲國家是主力。截至2024年底,歐盟已於2003年、2007年、2012年和2016年進行了四輪“歐洲生活質量調查”(EQLS),調查內容既包括客觀環境,也包括民衆對此的主觀感受。

在國際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發起了類似倡議,於2011年推出報告《如何生活?衡量幸福》並創造了“更好生活指數”(BetterLifeIndex),又於2013年建立了“經濟績效與社會進步衡量問題高級別專家組”(HLEG)。進入21世紀20年代,七國集團也對衡量幸福的指標產生了興趣,試圖以此 “維護對民主和市場經濟的信心”。迄今爲止,上述活動雖然衝擊了人們的觀念,但並未促使各國採取GDP之外的統計體系;可以說並未從根本上動搖此前的經濟發展理念。但與此同時,相關活動仍然證明了歐洲在價值觀及規範領域較強的影響力。

“雙轉型”和“競爭力”

“幸福GDP”潮流過後,歐盟採取了更爲務實的態度。尤其是“美國優先”和大國地緣經濟競爭加劇,導致歐盟重新將工作重心放到追求經濟增長和國際地位上來。歐洲精英將關於社會政策的倡議與歐洲的經濟轉型及一體化推進結合起來。比如,2019年3月4日,法國總統馬克龍在總統府網站用歐洲多國語言直接向所有歐洲公民發表《告歐洲同胞書》, 提出了新的推動歐洲一體化的系列倡議。這是馬克龍在2017年索邦大學倡議後第二次提出的重要一體化倡議。倡議書中提到歐洲要定義進步的標準,爲歐洲所有工人提供社會保障、同工同酬、同樣的最低薪酬標準。

2019年底,德國前國防部長馮德萊恩擔任歐盟委員會主席,後又於2024年底再次連任。她在第一任內力推“雙轉型”——推動歐盟的發展模式向“綠色”和“數字”轉型,而第二任將提升歐盟競爭力作爲重要任務。2019年7月,馮德萊恩上任前在斯特拉斯堡歐洲議會發表講話,在其“政治指導方針”中對“歐洲社會支柱”做出承諾(此前2017年底,歐盟各機構在瑞典哥德堡舉行的公平就業與增長社會峰會上推出《歐洲社會權利支柱》,列出了20項關鍵原則和權利,包括平等機會和勞動力市場準入、公平的工作條件、社會保護和包容等)。

2020年1月29日,剛成立不久的新一屆歐盟委員會公佈2020年工作計劃,列出6條工作重點:歐洲綠色新政、適合數字時代的歐洲、爲民衆服務的經濟、在世界上更強的歐洲、推廣歐洲生活方式、重新推動歐洲民主。其中,在“爲民衆服務的經濟”和“推廣歐洲生活方式”中都出現了大量社會政策的內容。該工作計劃明確指出:“歐洲擁有獨特的社會市場經濟,使我們能夠將社會公平、可持續性和經濟增長結合起來。這有助於推動我們具有競爭力的可持續性發展。隨着我們開始雙重轉型,將社會和市場結合起來將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

而在工作計劃推出兩週之前(1月14日),歐盟委員會就已經推出重要文件——《爲實現公正轉型而建立一個強大的社會歐洲》的通報,着重地表明瞭發展“社會歐洲”的決心。同日,歐委會提出了多項醞釀中的措施:就“公平最低工資”與社會合作夥伴啓動第一階段的諮商、可持續歐洲投資計劃、 公正過渡基金、歐洲性別平等戰略以及具有約束力的薪酬透明度措施、歐洲最新技能議程、工業戰略、中小企業戰略、加強青年保障、更新數字教育行動計劃、老齡化綠皮書、歐洲抗癌計劃、羅姆人平等與融合倡議、歐洲失業再保險計劃、兒童保障、社會經濟行動計劃、殘疾人戰略、農村地區長期願景,等等。

到2023年,歐洲又掀起了一股要提升“競爭力”的努力。2023年3月, 歐盟委員會發布關於歐盟長期競爭力的通報;10月,歐盟領導人在非正式峰會後發表《格拉納達宣言》,表示將加強歐盟競爭力,立志在數字及綠色科技領域取得領先地位,加強歐洲經濟安全,降低在關鍵領域對第三方的依賴。

2024年,也即馮德萊恩第一任內的最後一年,關於“競爭力”的討論持續升溫。法國、德國、意大利三國經濟部長在4月專門開會討論此問題;同月歐盟峰會又對此進行了重點討論。歐盟委員會還準備了兩份重磅競爭力報告以供後續討論,即萊塔報告和德拉吉報告。

2025年1月,歐盟委員會發布通報《歐盟競爭力指南》,其中提及:“歐洲面臨着一個大國競爭、技術霸權競爭和資源控制權爭奪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上,歐洲的競爭力和歐洲的立場是密不可分的。我們的自由、安全和自主將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取決於我們創新、競爭和發展能力。”在歐盟關於競爭力的討論中,歐盟和歐洲國家的社會政策進一步與歐洲發展模式、歐洲的對外政策及國際影響力、歐洲對國際秩序轉型的判斷及對未來國際秩序的構想有機結合起來。

產業政策的復興

西方一度是重視產業政策的。在戰後初期,產業政策被認爲是福特主義生產體制和凱恩斯主義宏觀經濟政策所支撐的經濟秩序的關鍵支柱。西方國家干預主要集中在鋼鐵、汽車、化工等領域,並於20世紀70年代逐漸轉向電子、飛機和生物技術。在隨後的新自由主義全球化時代,由於生產和分配在全球層面進行,西方政府很大程度上放棄了產業政策,改爲關注技術基礎設施和人力資源。但隨着新自由主義秩序的式微,西方開始反思“去產業化”“產業空心化”問題,並隨之重新重視產業政策。

進入21世紀第二個十年,產業政策成爲大國競爭的重要領域,並在學界引發熱烈討論。學者指出:“我們面臨的問題是,在這個顛覆性的政治和技術變革時期,產業政策應該採取什麼形式。政策制定者如何制定面向未來和福利的產業政策,既能緩解市場失靈,又能解決社會最重要的社會和環境挑戰,同時又不導致民族沙文主義。”

2012年歐盟委員會提出了歐盟的產業戰略(在2012年、2014年和2017年多次更新),主要目標是在2020年把歐洲產業佔GDP比重從2011年的16%提高到20%。當時歐盟的主要動機是對全球金融危機中“金融業獨大”的反思、對製造業過分流向新興國家的調整,以及應對新技術革命帶來的變革壓力。

後來國際地緣政治競爭因素逐漸凸顯。2019年2月,歐盟委員會否決德、法兩國鐵路業巨頭西門子和阿爾斯通的併購交易,引發歐洲是否應培養“產業巨頭”以參與中美競爭的討論。同月,法、 德兩國發表《法德關於適應21世紀的歐洲產業政策的宣言》,表示要改革歐盟的競爭政策。宣言中指出:“一個強大的產業是可持續和包容性增長的核心。最重要的是,它將賦予歐洲經濟主權和獨立。”

2020年3月,歐盟委員會發布《歐洲新工業戰略》,其中提及:“新的和不斷變化的地緣政治現實正在對歐洲工業產生深遠的影響。全球競爭、保護主義、市場扭曲、貿易緊張以及對基於規則的體系的挑戰都在上升。新的力量和競爭者出現了。更多的老牌合作伙伴選擇新的道路。再加上全球經濟的不確定性,這些趨勢給正在進行綠色和數字雙轉型的歐洲的工業帶來了新的挑戰。”這裡,“新的力量和競爭者”主要暗指中國,而“老牌合作伙伴”主要暗指美國。 該文件同時指出:“歐洲的工業戰略必須反映我們的價值觀和社會市場傳統。”

歐盟介入產業政策的主要着力點是歐洲單一市場。一個龐大而開放的單一市場將賦予歐盟制定技術和監管標準的關鍵優勢,這些標準如推廣到全球,將使歐洲企業受益。除了完善單一市場,歐盟還推出了一系列產業政策工具。

“地平線2020”是歐盟有史以來最大的研究和創新計劃,旨在幫助歐洲創造世界一流的科學技術。歐洲創新理事會支持專注於突破性和顛覆性創新的項目。泛歐風險投資基金計劃的投資也有產業政策成分。歐洲國防基金促進成員國之間在生產最先進的國防技術和設備方面的合作。歐盟委員會設立了“歐洲共同利益重要項目”並修改了國家援助規則來促進各國投資具有戰略意義的經濟投資。法國、德國、 意大利和英國(當時還是歐盟成員國)在2018年微電子研究和創新聯合項目中使用了這一舉措。

沿着類似的思路,歐盟委員會於2017年發起了歐洲電池聯盟,其目標是促進在歐洲建立完整的電池產業鏈。法國和德國對標美國的國防部高級研究計劃局)聯合成立了“歐洲聯合顛覆性倡議”,旨在推動歐洲在前沿顛覆性技術的研究。

馮德萊恩領導的歐盟委員會將“雙轉型”與產業政策緊緊聯繫在一起。其提出的“綠色協議工業計劃”是確保歐洲工業競爭力和支持向氣候中和過渡的路線圖,而《淨零工業法》是其法規形式。《關鍵原材料法》是《淨零工業法》的補充,以確保歐洲能夠充分獲得稀土等製造業必備材料。《歐洲芯片法》則旨在提高歐盟在全球芯片市場的份額。

監管型福利國家的重新興起

歐洲福利國家除了福利及公共支出較高外,還有一個特點是監管色彩較濃,即國家積極制定各種社會政策。隨着金融危機、氣候危機、新冠肺炎疫情危機的相繼爆發,歐洲福利國家在社會方面的管轄不斷擴大。學者開始討論“監管型福利國家”的重新興起。

歐盟對大型數字企業的監管就是一個頗具歐洲特色的例子。全球最大的數字平臺主要來自美國,其次來自中國,主要企業包括蘋果、微軟、亞馬遜、臉書、騰訊、阿里巴巴等。這些企業日益塑造全球數據價值鏈的各個環節,重塑市場和消費者動態、商業模式和工業生產。

2022年,歐盟委員會提出了所謂的“數字十年原則”,旨在定義數字經濟應如何遵守民主、隱私、 團結、選擇自由和安全等價值觀,文件重申將隱私、基本權利和消費者保護置於技術要求的核心,指出來自人工智能、網絡攻擊和大規模監控的風險可能“對公民、我們的民主價值觀和我們的安全產生深遠影響”。當年底,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與歐洲議會議長梅索拉(RobertaMetsola)、歐盟理事會輪值主席國捷克總理菲亞拉(PetrFiala)共同簽署了《歐洲數字權利與原則宣言》,表示歐盟的數字轉型要以人爲本,符合歐盟的核心價值觀和基本權利。

歐盟在短短几年間醞釀並通過多部相關法律,包括《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數字市場法》(DMA)、《數字服務法案》(DSA)、《數據法》(DataAct)、《網絡復原力法》(CyberResilienceAct)、《人工智能法》(AIAct)等。其中,《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整合了隱私保護指令、電子通信隱私保護指令以及歐盟公民權利指令,被稱爲人類史上最嚴格的數據隱私法律。 英國《金融時報》評論道:“儘管歐盟本身的技術行業不發達,但歐盟認爲,由於其制定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它正在成爲全球數字技術的規則制定者, 特別是在個人數據的使用方面。”

公共採購也是研究社會監管的一個課題。許多歐洲國家在其公共採購政策中融合了社會目標。2014年,歐盟修訂了公共合同指令(2014/24/EU)和公用事業指令(2014/25/EU),新修訂的指令要求歐盟成員國修訂國家採購法,包括在採購合同中更全面地納入社會、勞工和可持續性標準。修訂後的指令拓寬了行使“對社會負責任的公共採購”的空間。歐盟關於國際採購的規定也出現了同樣的變化。歐盟委員會2012年首次提出《國際採購工具》提案,十年後完成立法進程。該法規強制要求所有政府機構在評判採購投標時考慮社會、環境和勞工要求。

來源:特約撰稿 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