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術不當害患者骨折+僞造病歷 物理治療師遭判刑還要賠215萬

▲物理治療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曾姓女子因腰部與右大腿痠痛,2017年7月前往一間物理治療所就診,未料治療過程中,張姓物理治療師沒遵照醫囑,施術不當導致曾女多處骨折,事後張姓物理治療師竟還僞造病歷,試圖掩飾過失,最終遭法院判刑,並須賠償曾女215萬元。

判決指出,曾女當時至張男經營的物理治療所求診,張男在未依醫囑的情況下,以右肘施作「脛股骨關節鬆動術」,導致曾女右膝蓋下方出現骨裂及骨折。兩個月後,曾女因膝蓋腫脹向張男反映,張男再次施作相同療法,並請兩名治療師協助固定,結果使傷勢惡化,導致右膝半月板破裂、關節血腫及後十字韌帶斷裂。

發現病情加重後,曾女憤而提告。張男察覺自己未依照醫師指示治療,竟僞造一份轉介單,竄改日期後提交醫審會調查,試圖規避責任,然而僞造病歷的行爲最終被揭發。

法院審理後認定,張男違反物理治療師法未按醫師指示進行治療,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此外,還因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再被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民事賠償方面,曾女因傷勢惡化,需長期復健且影響工作,向張男求償417萬餘元。法院審酌後,認定合理損失包含工作損失費131萬餘元、精神慰撫金30萬元,以及其他醫療、看護費等,共判張男應賠償215萬9910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