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骨釀患者骨折及韌帶斷裂 物理治療師判需賠逾215萬元

高雄市一名40餘歲曾姓婦人2017年到三民區一家物理治療所治療腰腿痠痛,沒想到卻被治療所張姓院長「喬骨頭」造成小腿骨折,第二次更導致膝蓋半月板破裂及後十字韌帶斷裂,讓曾婦憤而提告求償約417萬元,法官認爲張姓院長未照醫囑治療確有過失,判賠約215萬元。

判決書指出,曾姓婦人2017年8月24日因腰部及右大腿痠痛而在物理治療所接受治療,但張姓院長卻未依醫師診斷或醫囑,就爲她實施「脛股骨關節鬆動術」,造成她小腿脛骨及腓骨上端閉鎖性骨折;9月11日曾婦再度前來物理治療,雖提前告知右膝腫脹不適,但張姓院長仍再次幫她「喬骨頭」,造成她右膝半月板破裂並關節血腫及右膝關節後十字韌帶斷裂。

事後曾姓婦人對物理治療所張姓院長提告過失傷害,沒想到張爲了規避責任,竟還造假轉診單企圖影響司法調查,因而多背上一條僞造文書罪。案發6年張皆未與曾婦和解,因此又被曾婦提告民事求償417萬76元。

高雄地院法官經審理認爲,張姓院長身爲物理治療師,應依醫師開具的診斷、照會或醫囑從事治療行爲,卻因過失造成曾婦右膝關節活動度受限及右腿肌肉萎縮,並導致曾婦多年無法工作而有收入損失。

法官審酌曾婦向張姓院長求償醫療費、復健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判張姓院長應賠償給曾婦215萬991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