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變更手機拍照報到地點!法官問一句 辜仲諒秒回:不去了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到高等法院開庭。(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中華棒球協會理事長、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因涉澄清湖大樓購地案,一審被判刑7年8月。檢方聲請對辜仲諒科技監控,臺北地院裁定他帶「個案手機」定期拍照報到。但辜仲諒七月間因有多次行程,希望變更拍照報到地點,高等法院7日開庭審理時,法官詢問,若是改成配戴「電子腳環」就不須變更報到地點。辜仲諒一聽要配戴電子腳環,隨即退讓說,「若要配戴電子腳環,那這些行程我都不參加了。」法官隨後諭知候核辦,近日內裁定。

檢方起訴指稱,辜仲諒2005年擔任中國信託商銀董事長時,主導以9.5億元購買澄清湖大樓、作爲中信商銀第二訓練中心及南部休憩中心,卻涉隱瞞關係人交易並墊高交易成本,使中信商銀蒙受多付1億元的損失,因此提起公訴。一審在5月間依《銀行法》背信罪,判辜仲諒7年8月徒刑,另3名時任中信商銀主管張明田、林祥曦與李聲凱,各判刑8年、9年6月與9年4月,辜、張與林3人附加即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各8個月。

另外檢方也在判決後,聲請對辜仲諒等人實施科技監控,臺北地院審理後,裁定4人即日起至今年(2025年)9月26日止,增加每天以法院配發個案手機自拍面部照片、回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報到1次措施,若4人違反防逃措施,將可羈押。檢方不服,提出抗告,但日前遭高院駁回確定。至於本起澄清湖大樓購地弊案也上訴第二審,由高等法院審理。

高院收案後,辜仲諒隨即以七月間有南投家族旅遊、高雄的集團高爾夫球賽,以及臺南的U12棒球賽開幕式等理由,向高等法院聲請變更科技監控方式,希望在這幾個行程間,改爲在當地特定地點,以手機自拍照片,完成報到。高院因此於7日上午緊急召開訊問庭。

開庭時,辜仲諒陳述希望變更拍照地點後,改由檢察官陳述。檢察官指稱,因爲辜仲諒爲公衆人物,確實有許多行程,因此建請法院改以配戴監控手環、腳環的方式,來取代手機自拍上傳的報到方式。

受命法官林孟宜也詢問辜仲諒,這些行程都是辜仲諒的私人行程,與法院審理中的案件並無相關聯,所以若依照檢察官建議,改爲配戴監控手環、腳環,由科技監控中心監控辜仲諒所有行程,這樣就不需要手機拍照上傳,也就不需要變更手機拍照地點。林孟宜還建議,配戴腳環時,只要將西裝褲放下,一遮起來就看不到了,應該比較合適。

但辜仲諒一聽到說要配戴監控腳環,馬上說「若要配戴電子腳環,那這些行程我都不參加了」,「因爲這些行程都有許多外賓到場,戴上腳環,不能看。」但律師還繼續努力,建議法官,若改成繳交保證金,並以手機拍照方式,請法官評議。法官最後諭知本案候核辦,將等合議庭評議過後,近日內作出裁定。

辜仲諒離開法庭時,記者詢問他是否擔心要配戴電子腳環,辜仲諒笑着回答,「不擔心,我有手機。」隨即上車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