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聲請赴東京拉票遭駁回提抗告 最高院仍不準!今天須返臺

▲辜仲諒獲准赴日本沖繩3日確定。(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身兼我國棒球協會理事長,他因澄清湖大樓購地案,一審被判刑7年8月,並被限制出境。而爲了U18棒球賽閉幕式,他日前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要在本月13到19日,共6日赴日本沖繩,除了參加閉幕式以外,還要拜訪日本棒球界重要人士,但高等法院僅裁準他繳交1億5000萬元保證金後,可以於13至15日赴沖繩出席賽事,但駁回他16至18日前往東京拜會拉票的聲請。辜仲諒提出抗告,最高法院15日駁回抗告確定。

辜仲諒本次出國行程,除了參加U18賽事並頒獎以外,由於他還是世界棒壘球總會(WBSC)執行副會長、亞洲棒球協會總會會長,所以聲請理由中還特別指出,希望能借此機會進行國際交流。另外他也希望從15到19日,能夠到東京拜會日本棒壇人士,爲10月的世界棒總選舉爭取連任副會長鋪路,併爲2029年會長選舉提前佈局。辜仲諒強調親自出席是「體育外交重大公益」,若改以代理或視訊恐難固票。

不過全案經高等法院審理後,日前裁定,因本次賽事屬國際重要賽事,辜仲諒確實有必要參加;再加上他先前多次爲了棒球賽聲請解除限制出境,事後均依裁定返國。因此高院裁準他13至15日解禁3天,並責付外交部長林佳龍、教育部體育署署長鄭世忠及律師葉建廷。至於之後赴東京拉票的行程,高院認爲辜仲諒並未闡明其重要性,因此這部分駁回。辜仲諒因此提出抗告。

抗告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最高法院認爲,高院的裁定已敘明辜仲諒得於13日至15日在沖繩參加U18世界盃棒球賽期間,安排相關商議拜會,實現規劃選務之同一目的,所以高院認爲沒有必要再於16日至18日前往東京拜會日本棒壇重要人士。再加上辜仲諒所涉及的相關案件,目前高等法院仍在審理中,所以僅准許其出國3日,已經符合比例原則,而無裁量權濫用情形。故此,最高法院駁回抗告,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