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至18日想去東京拉票…法院不準 辜仲諒今天必須返回臺灣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等被控澄清湖大樓購地案,一審判7年8月徒刑,他被限制出境且每日定點於戶籍地拍照報到,辜以赴日本參加U18世界盃棒球賽決賽及閉幕典禮等理由,聲請解除限制出境,臺灣高等法院裁定辜提出1.5億元保證金後,自9月13日至15日解除限制出境至「沖繩」,但不準9月16日至18日的「東京行」,辜仲諒提抗告,最高法院今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辜仲諒主張,他是世界棒壘球總會棒球執行副會長、亞洲棒球協會總會會長,於9月13日將前往日本沖繩參加隔日的U18世界盃棒球賽決賽及閉幕典禮;同年月16日至18日應全日本野球協會長山中正竹邀請,爲今年10月間世界棒總選舉,到東京拜會、拉票商議。

辜仲指出,U18世界盃棒球賽決賽及閉幕典禮是國際棒球盛事,他有親自出席的必要性,又世界棒總將於今年10月進行職務改選,他擬代表我國爭取連任「執行副會長」,選舉結果對他欲爭取2029年世界棒總會長的選舉佈局,影響甚大,僅以代理人或透過電話、視訊方式,將無法達成固票的實效,爲維護我國在國際棒壇地位、形象,以體育促進外交的重大公益目的,應有親自出席的必要性與急迫性。

高院考量賽事性質、參與隊伍、辜仲諒與會性質、任務等,認爲辜確實有親自出席必要,衡酌辜多次經法院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後,皆遵期返國,可見辜本次出境具相當公益目的,因此准予辜提出1.5億元保證金後,自9月13日至15日解除限制出境、出海限制。

至於9月16日至18日的部分,高院認爲辜提出赴東京要拜會「日本棒壇重要人士」一節,所謂棒壇重要人士何以能影響、左右10月世界棒總選舉結果,辜並沒有說明,且認爲沒有必要而駁回。

辜仲諒針對「東京行」部分提抗告,最高法院認爲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等處分判斷,是事實審法院職權裁量事項,應由事實審法院衡酌具體個案訴訟進行程度、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的均衡維護等一切情形而爲認定。

最高法院指出,高院裁定已經說明辜仲諒9月16日至18日前往東京拜會日本棒壇重要人士,難認有必要性的理由,並非單以辜此部分行程所涉生涯規劃或公益目的爲斷,原裁定沒有明顯違反比例原則或有濫用裁量權的違法情形,也無理由不備或矛盾可言,認爲辜抗告無理由。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中)涉及澄清湖購地弊案,一審遭判7年8月徒刑,限制出境且每日定點於戶籍地拍照報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