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女投訴高市輪船公司職場霸凌 無法推鐵門被指「混日子」
投訴人稱高雄市輪船公司,今年5月通知她從鼓山渡輪站調派至旗津渡輪站剪票,其中一項工作要推動鐵柵門,對她而言難以勝任,於是透過公司工會請願,才取消調派令。(丁治綱攝)
高雄市輪船公司一名罹患小兒麻痹的身障女員工投訴,工作輪調到旗津渡輪站後,因行動不便未能配合推動鐵製柵門任務,遭高層在會議中以「什麼都不會、就是來混日子」羞辱,擔心未來遭解聘。對此,輪船公司表示純屬誤會,會加強溝通;高市交通局與勞工局均表示將主動調查,並視情節要求限期改善。
投訴人去年透過社福團體媒合進入高雄市輪船公司,今年1月轉爲正式員工,主要負責收票工作,5月通知她調派至旗津渡輪站剪票,其中一項工作要推動鐵柵門,對她而言難以勝任,曾向公司反映未果,最終透過公司工會向更高層請願,才取消調派令。
她事後卻得知,公司總經理李虎辰在內部會議中批評她「什麼都不會、就是來混日子」、「天天坐候船室吹冷氣」,令她感到被羞辱與霸凌,也擔心影響未來工作評估與聘用資格。
李虎辰對此迴應,該發言是在幹部會議中針對排班公平性所提,並無歧視意圖,可能因外界斷章取義導致誤解。他強調公司內三名身障員工皆須輪值不同崗位,柵門本身附有滑軌,並非難以操作,因該員工表達負荷困難,公司亦未強行要求;投訴員工會擔憂工作權受損應是溝通問題,公司並沒有相關的處置。
李虎辰也還原事發經過,說明整起糾紛是從同事間排班糾紛所引起,因投訴人不願輪值其他職位,讓同事抱怨其「混日子」而有摩擦,接獲此事件後有在內部會議中,向單位主管表達「不要讓別人覺得他在混日子」,會議中多段對話卻被惡意斷章取義,因相關會議對話都有錄音存檔,會配合接受調查還自身清白。
高市交通局表示,已要求高雄輪船公司查明相關事實,並將依規定處理。高市勞檢處則指出,將主動前往瞭解,如確認僱主未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規定,未辦理防範職場不法侵害措施,將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