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員工霸凌案 臺鐵挨批拖延
示意圖。(報系資料照片)
臺鐵進用617名身障員工,有人疑遭職場霸凌,被主管羞辱天兵、累贅,向領班反映卻換來更多不當對待,遭十多人包圍逼籤離職單,律師直指臺鐵拖延數月才處理,更突襲要開會調查,經反映才延至6月17日開會。臺鐵表示,將釐清是否構成職場不法侵害。
患有亞斯伯格症的中度身障林姓員工,去年錄取臺北運務段,在松山站服務。他稱去年6月起頻遭劉姓主管稱是天兵,當面羞辱累贅、負擔,致其情緒崩潰,向領班表達遭霸凌後,主管在剪票處質問他「說清楚什麼叫霸凌」,事隔2月還被叫至站長室,十多人圍稱他不適任,要求籤離職單,致其身心不適送醫。
律師金士皓指出,去年底詢問臺鐵後續未獲回覆,今年3月當事人提申訴補充陳述書,豈料臺鐵卻回,未接獲申訴人「職場不法侵害通報申訴表」,要求依規定申訴。但該規定是去年11月才定,當事人也表達去年8月已申訴,不該以新規要求。
金提到,臺鐵5月中突來電通知「明日開會調查」,他向臺鐵抗議拒絕臨時開會,5月底來電改期6月17日,6月初收書面通知,發文日竟寫5月19日,承辦人還辯稱誤寫,且爲避免委員會成員有需要申請回避情形,請臺鐵提供委員名單,但臺鐵稱可當場申請回避拒絕提供。
臺鐵迴應,今年3月接獲申訴人委託法律事務所的申訴補充陳述書,因未依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劃正式申訴,發文請其提出,4月中成立小組啓動初步調查,6月17日開委員會調查,釐清是否構成職場不法侵害,結果依程序處理。
臺鐵強調,用人單位依身障類別及個別狀況安排適切職務,工作內容以剪票口、售票、服務檯等服務性職務爲主,視需求提供必要協助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