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輪船傳霸凌 派身障員工推鐵柵欄
▲高雄市輪船公司旗津站的入口用鐵柵欄管制進出,該公司工會人員指出,該鐵門很重,一般人要推動也有難度。(圖/民衆提供)
圖文/CTWANT
近來職場霸凌問題受到社會重視,立法院在朝野一致支持下,在6月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明確定義職場霸凌,完善申訴處理機制、追究霸凌者的行政責任,更明定主管若霸凌下屬,最高罰新臺幣100萬元。不過,CTWant接獲投訴,高雄市政府所屬的高雄市輪船竟發生霸凌身障員工情事,不僅調派患小兒麻痹而行動不便的員工推鐵門,總經理李虎辰還因此在會議中指該身障員工「來混日子」。
高雄市輪船公司爲高雄市政府轄下公營企業,原隸屬市府車船管理處,在2005年改製爲市府旗下公營事業,負責高雄市所有公共渡輪、觀光遊輪的業務,目前該公司董事長由市府交通局長張淑娟兼任。由於該公司爲公營事業,比一般民營企業1%的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標準更高,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須僱用3%的身心障礙者,也就是說,有百餘位員工的輪船公司依法須僱用3名以上身心障礙者。
▲患有小兒麻痹的歐小姐說,高雄市輪船公司收票員是她人生第一份正職工作,她很珍惜,也很怕遭到秋後算帳被解職。(圖/CTWANT提供)
59歲的歐小姐罹患小兒麻痹,右腿無法出力。她在去年11月透過社福團體媒介,應徵高雄市輪船公司收票人員,同時負責計算登船人數,以掌握安全乘載上限,雖然工作時必須站立,但在沒有旅客或船隻離港後,就可以坐下休息,對於行動不便的她來說仍可勝任,也順利通過考覈,在今年1月成爲公司正式員工。
不過,今年5月25日,歐小姐收到指示,要求她從原本工作的鼓山輪渡站,輪調到旗津渡輪站。但是,旗津站的出入口設有鐵製柵欄,收票人員必須在旅客上下船作業結束前後,以人力推動方式橫向開、關柵門,而這扇配備金屬滾輪的鐵柵欄非常重,一般人推動已相當吃力,枉論身障者。她說,「我腳不方便,手又沒力,我怕我做不來呀。」歐小姐向上反映沒有結果,她只好尋求輪船公司工會協助,直接向董事長張淑娟反映後,才取消這項命令。
「我好擔心,很怕會沒有工作。」歐小姐說,因爲身體有障礙,加上家境不好,又沒念過什麼書,過去只做過產品包裝等臨時工,輪船公司是她人生第一份正職工作,她很珍惜,也願意接受公司其它的調派,但真的沒辦法依指示到旗津站上班。歐小姐憂心地說,當初公司是以「精簡人力、活化現有人員」的名義,要求她輪調到旗津站,公司收回調派指令後,李虎辰還在會議中批評她「什麼都不會,就是來混日子的」,她很擔心未來公司會因而認定她不適任,將她解聘。
▲高雄市輪船公司爲市府公營事業,負責高雄市所有公共渡輪、觀光遊輪業務。圖爲該公司去年推出「名偵探柯南」聯名海上巴士,營運首周就有近5000人次搭乘。(圖/翻攝自輪船股份有限公司臉書)
三山脊損重建協會總幹事楊德明認爲,讓身障者、尤其是腿部不方便的身障者以人力推動大型鐵門,不僅無法有效完成工,甚至可能跌倒受傷;而且因爲渡輪碼頭會有機車密集出入,出入管制人員必須迅速移動,讓身障人士從事該項工作將會有危險性。他建議,這樣的工作場域可以申請「職務再設計」,以旗津渡輪站爲例,應考慮設置搖控的電動門,以方便身障員工作業。
高雄市輪船公司總經理李虎辰表示,這是一場誤會,甚至是子虛烏有、斷章取義的指控,對於調派身障員工推鐵門一事,他解釋說,公司共有3名身障人士的員額,曾考慮讓歐小姐與其他身障員工一樣輪派工作,但僅在研議階段,經她表達意見後已不再議。他說,檢討這個事件,是溝通上的不足所造成,原本類似的調動考慮,應該是由幹部通知並詢問員工意見,不應由排班人員傳話,至致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李虎辰說,他並沒有、也不會對身障人士有歧視、霸凌的言行,當時的講話是指出,有其它員工質疑歐小姐的行爲被認爲「混日子」,卻遭曲解是他指控員工打混,網路上也出現匿名文章指控他。李說,自己出身軍旅,對於「符合規定」的要求比較高,上任後有意改正輪船公司過去所有的「慣例」,或許引發基層的反彈,自己纔會被針對。他說,未來會多一點溝通,逐步把公司營運導向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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