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檢察公益訴訟破題“護鳥保產”矛盾

法治日報記者 餘東明 張海燕

“種地太辛苦了,農民不是不想保護鳥類,但每年百萬只候鳥過境,如果不做防護,大片農田會嚴重受損。”人民監督員徐國忠細數農民勞作的艱辛。

“有些防鳥線又細又有黏性,野鳥撞上很容易受到嚴重傷害,甚至直接撞死。”環保組織志願者姜龍展示出一張張候鳥撞到防護網上後因無法掙脫而陷入困境的照片。

上海崇明是候鳥東亞—澳大利西亞遷飛通道,每年在崇明東灘棲息或過境的水鳥可達百萬只(次)以上,近年來,周邊農戶設網導致野生鳥類傷亡情況時有發生。去年7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將該線索交由崇明區人民檢察院辦理,與此同時,楊浦區、長寧區、黃浦區三家檢察院也與轄區內電商企業聯合開啓了專項治理工作。

春季的東灘國家溼地公園,晨霧還未散盡,依稀可見正在灘塗上覓食的野鴨子。《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跟隨崇明區檢察院公益訴訟團隊走進這片世界級生態保護區看到,公園不遠處,便是大片綠油油的農田。

“每年11月至次年3月,這裡會迎來大量來自南方的候鳥,它們補充能量後再踏上遷徙之旅。”崇明區檢察院公益檢察室主任程竹鬆說,周邊農戶爲防止農作物、蟹苗被鳥類啃食,自行架設防護網線,但材質和工藝缺乏標準。

2024年9月,檢察機關在一家水產養殖專業合作社調查時發現,該合作社架設有防護網約6萬平方米,網上可見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鳥類屍體40餘隻。

“防鳥網與捕鳥網界限模糊,現行法律雖明確禁止捕鳥網,但對防鳥網的生產標準和使用規範仍是空白。”程竹鬆坦言,正常防鳥網網眼較大、材質較粗,而部分農戶用細漁線當防鳥線,韌性高、反光性強,鳥類高速飛行時根本看不清,撞上後輕則羽毛勾纏,重則直接死亡。

記者在部分電商平臺上搜索防鳥線,發現此類產品直徑普遍不足1毫米,“不易被鳥發現”“明本站躲,暗線難防”等宣傳字眼赫然醒目,價格也遠低於粗大的防護網。

“國內現在對於防鳥佈設的漁線還沒有統一標準,需要多做實驗來驗證防鳥效果和對鳥類的影響。”復旦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中國動物學會鳥類學分會副主任委員馬志軍說,但至少農田用的細漁線是不合適的,要加強對農戶的溝通與指導。

“雖然傳統防鳥線存在誤傷鳥類風險,但無人機驅鳥、聲光技術成本遠超農戶承受能力。”某農作物生產集團代表在聽證會上列出一筆農業經濟賬。

據崇明區檢察院公益訴訟團隊介紹,目前東灘自然保護區周邊共有水產養殖戶178家、糧食種植戶86家,養殖、種植面積10萬餘畝。成羣結隊的候鳥在遷徙過程中將廣泛分佈的農田、果林、水塘當成“天然食堂”,造成農戶種植、養殖持續減產。相關單位統計,周邊農田每年因鳥類取食導致5%至10%的減產,嚴重時可達20%。

2024年,上海市人大代表王愫怡提交了一份《關於建立崇明生態島農業受損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議》。然而,儘管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因保護野生動物造成損失應補償”,但上海尚未出臺實施細則,補償機制有法可依卻無法執行,且上海生態補償政策尚未涵蓋對野生動物危害農作物生態補償。

在崇明區檢察院近日舉行的一場檢察公益訴訟聽證會上,相關行政機關、企業、行業協會和環保組織代表共同參與聽證,就如何解決野鳥保護和農業生產這一長期存在的矛盾發表意見。聽證會上,聽證員們建議儘快出臺區級生態補償細則,明確損失認定標準與申請流程,探索“鳥類致害保險”,通過政府補貼保費、保險公司定損理賠分散風險。

檢察聽證會後,崇明區檢察院向四家相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要求四家單位協同治理。

對於防鳥網線傷害野生鳥類長期存在的問題,檢察建議書建議四家行政機關根據各自職責,加強鳥類保護宣傳教育和科學知識普及工作,對農業生產活動中設置防護網加強指導和常態化監管,依法查處“以防護爲名行捕獵之實”的行爲。

對於目前爭議較大的防護網使用規範問題,崇明區檢察院委託相關專家起草了《農業生產中的防鳥網線生產標準和使用規範》,明確網線材質、顏色、反光度等參數,檢察建議書建議相關行政機關研究評估,若條件成熟,可積極推動相關標準規範的出臺。

對於農業補償問題,檢察建議書建議有關部門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要求,有計劃地實施區域野生鳥類保護致害補償政策,爭取本區鳥類友好型農業發展政策儘快出臺。

崇明區檢察院的探索成爲上海檢察系統“候鳥遷徙保護專項行動”的突破口。在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統一部署下,黃浦、楊浦、長寧三家檢察院同步啓動電商領域專項治理。

三家檢察院分別調研轄區內電商平臺和社交平臺,建議企業更加審慎履行電商平臺法律義務,加強商品上架審覈,設置商品前置攔截,對商品信息中直接描述爲“捕鳥網”的產品,以及明確可判定爲捕鳥用途的產品禁止上架;排查傳播捕獵野生動物的視頻內容,完善機審高危詞庫並補充人審知識庫;對相關搜索提示法律風險,並提示舉報投訴途徑。

“守護候鳥遷徙通道安全,是履行國際公約義務、展現大國生態擔當的必然要求,但生態保護與民生福祉絕非對立關係。”上海市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主任林儀明說,檢察機關作爲公共利益的代表,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職能優勢,通過線上線下一體行動,引導各方以科學化手段化解“人鳥矛盾”,爲全球生態多樣性治理提供可複製的“上海檢察方案”。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