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檢察機關起訴組織非法穿越秦嶺核心保護區民事公益訴訟案宣判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孫立昊洋 馬金順

近日,由陝西省人民檢察院西安鐵路運輸分院(以下簡稱陝西鐵檢分院)起訴西安某戶外運動有限公司組織非法進入秦嶺核心保護區開展登山、穿越活動民事公益訴訟案,在長安區秦嶺子午峪保護總站公開開庭審理。據悉,這是陝西省首次以民事公益訴訟形式追究組織非法穿越秦嶺核心保護區的生態環境損害侵權責任。

陝西鐵檢分院查明,2024年1月至12月,涉案公司通過微信公衆號發佈信息招攬人員,共組織1115人進入箭峪嶺、草鏈嶺、東樑等核心區開展非法穿越、登山活動。活動中伴隨踩踏草甸、生火做飯等行爲,違反了《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的禁止性規定。2025年2月20日,陝西鐵檢分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此前,經該院申請,法院制發了全省首份生態環境訴前禁止令。

“秦嶺核心保護區內完整的生態系統保留了最爲原始的生態風貌和豐富的生態信息,在保護物種、維護平衡、保障水源、科研教育等方面具有最爲重要的價值和意義。”據對非法進入秦嶺核心保護區生態環境損害出具評估意見的西北大學生命科學學院二級教授嶽明介紹,“秦嶺核心保護區屬於高海拔生態脆弱區,破壞容易、修復很難。若踩踏等導致秦嶺核心保護區植被退化,甚至造成基岩裸露,自然修復可能需要上萬年的時間。”

經審理,法院支持了檢察機關訴訟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組織進入秦嶺核心保護區開展穿越、登山活動,承擔生態修復費用20000元,並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自2024年6月以來,陝西鐵檢分院針對戶外公司組織非法穿越秦嶺核心保護區問題,立案辦理民事公益訴訟案件7件,申請發出訴前禁止令6件,截至目前,已提起民事公益訴訟6件。

陝西鐵檢分院副檢察長、本案主辦檢察官王文賓表示,此案的審理既是對組織非法穿越行爲民事責任的追究,也是對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有力推動。下一步,檢察機關將繼續發揮職能作用,通過公益訴訟等手段,爲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