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主管摸女下屬臀喊「屁股可以哦」 法院認這原因判賠5萬

臺中一名女職員指控男主管長期性騷擾,求償30萬元,但法院僅認定其中一次傳送「我在錢櫃向妳表明心意時妳拒絕了我」等訊息構成性騷擾,判賠5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女職員指控男主管長期性騷擾,求償30萬元,但法院僅認定其中一次傳送「我在錢櫃向妳表明心意時妳拒絕了我」等訊息構成性騷擾,判賠5萬元,其餘指控均以證據不足或超過追訴期爲由駁回。男主管反控女職員侵害名譽權部分,也遭法院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111年7月,當時擔任主管的阿德(化名)邀約女部屬A女前往錢櫃唱歌,卻在包廂內突然告白遭拒。後續阿德又多次傳送「我喜歡妳,這是事實」、「我只是希望妳下班後能給我彼此的相處時間跟空間」等訊息,讓A女倍感壓力。A女還指控,阿德曾在電梯內作勢強行擁抱,甚至在地下室洗碗時伸手觸碰她的臀部並說「哎唷,屁股可以哦」等語,讓她身心受創,爲此就醫支出4200元醫療費用,並求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

法院審理後出現關鍵轉折!法官認定111年7月及11月的行爲已超過2年追訴期,駁回這部分請求。而113年1月的肢體接觸指控,則因A女提出的錄音譯文僅顯示「你靠近我,我往後退」,無法證明有實際碰觸,同樣駁回。最後僅認定112年4月1日傳送的「我在錢櫃向妳表明心意時妳拒絕了我」等訊息構成性騷擾,判賠5萬元精神慰撫金。醫療費用部分則因無法證明與性騷擾的因果關係遭駁回。

阿德反控A女在Threads社羣軟體發文侵害名譽權部分,法院認爲A女並非虛構事實,且性騷擾申訴確實成立,難認有侵害名譽權的故意,駁回阿德求償50萬元的反訴。全案判決阿德應給付A女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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