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車撞站臺身亡家屬索賠40萬!法院這樣判→

據媒體4月23日報道,事發江蘇常州,張某騎着一輛電動車撞上一公交站臺突出地面的部分,撞倒後被送至醫院,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張某的家屬認爲公交站臺設計存在問題,要求站臺管理方賠償近40萬元。

然而,經交警部門調查,張某在事故中存在超速、闖紅燈、未佩戴安全頭盔等多項違法行爲,公交站臺施工經過竣工驗收,符合國家標準,與張某的死亡無直接關聯,管理方無過錯。

法院指出,張某因主觀疏忽,在超速行駛中未能及時觀察到站臺,導致事故發生,應承擔全部責任。最終,法院依法駁回了張某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站臺管理方無需承擔侵權責任。

綜合:江蘇新聞、南京零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