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車禍真相恐沉?律師指不起訴書應比照復興空難做1事:民事纔有依循
三峽車禍肇事的78歲余姓老翁死亡,肇事原因仍不明,民衆關心受害者及其家屬是否求償無門。本報資料照片
三峽車禍肇事的78歲余姓老翁不治,肇事原因仍不明,民衆關心受害者及其家屬是否求償無門。律師林智羣表示,肇事者/被告死亡,檢察官只能不起訴;不過,這麼大的車禍,原因不明,地檢署有必要徹底調查,把調查結果寫在不起訴處分書上,表示老翁是什麼情況下進行衝撞、到底是殺人故意?還是不小心造成?最後結論纔是因爲被告死亡,只能不起訴。
林智羣在臉書表示,像之前復興航空空難,事後發現是機師(已經死亡)操作不當,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還是有把事情來龍去脈、誰應該負責任寫清楚,這樣之後的民事訴訟纔能有所依循。
三峽老翁死亡,刑事不起訴,「不代表民事上可以不用負責」,林智羣表示,如果老翁有遺產,至少可以以老翁繼承人爲被告,請求繼承人等在遺產範圍內對被害人等負賠償責任。另外被害人「死亡或重傷」的話,也可以向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