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負責人鍾嘉村抗告失敗 涉入光電弊案繼續羈押
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涉入屏鵝公路太陽光電發電廠開發計劃弊案,9日遭高雄地院裁定羈押,不過他隨即提出抗告,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經審理認定原裁定並無不當,因此駁回抗告,鍾嘉村確定要被繼續羈押。
鍾嘉村接連涉入太陽光電弊案,其中在與開陽能源董事長蔡宗融合作開發的屏鵝公路光電開發案中,他遭調查涉嫌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原本高雄地檢署在4日召開偵查庭後,經高雄地院裁定2000萬元交保,不過檢方隨即提出抗告,並在9日抗告成功,更裁羈押。
鍾嘉村投資太陽光電領域主要鎖定南部縣市,在屏鵝公路太陽光電發電廠開發計劃中,由三地集團子公司北基及開陽能源合資成立「合豐能源」,負責屏東獅子鄉屏鵝公路光電開發案,最終計劃開發130公頃山坡地用於太陽能發電,首期面積約52公頃,覈定發電容量約42MW,已完工併網發電。
不過檢調調查,鍾嘉村擔任合豐能源負責人,合豐每年得向他支付超過2000萬元土地租金,侵害合豐能源權益,涉嫌違反證交法,因此纔會在本月初發動搜索,將他帶回約談。
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