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柯文哲等人抗告被駁回!繼續延長羈押禁見

▲柯文哲等人提抗告被駁回,繼續延長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陸運升翻攝)

記者吳銘峰、柯振中/臺北報導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及沈慶京、應曉薇等人因案被押,去年9月被羈押禁見至今,今年3月因不服延押的裁定,3人均提出抗告。高院經過審理後,駁回了3人的抗告。

高院駁回抗告理由如下:

本件抗告人即被告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前經原審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茲因3人羈押期間將屆,經原審法院訊問後,認其等犯罪嫌疑重大,且原羈押之原因及必要依然存在,故裁定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另就抗告人沈慶京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部分,因無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3款所稱「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之法定停止羈押事由,乃一併駁回此部分聲請。

本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原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3人提起抗告,雖以犯罪嫌疑並非重大、無逃亡之虞、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無羈押必要、原裁定理由欠備、身體有恙非保外就醫難以痊癒等爲由,請求撤銷原裁定,然依卷內事證,其等主張均不足採。綜上,本件抗告爲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