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將軍光電弊案 前議長郭信良、三地創辦人鍾嘉村遭起訴求重量刑

臺南前議長郭信良、三地創辦人鍾嘉村遭起訴,郭遭求處重量刑。(中時資料庫)

臺南將軍光電場弊案,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於9月26日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前臺南市議長郭信良,因積欠岡山營造負責人朱更楠款項無力償還,便向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收賄900萬元,稱可護航三地集團順利取得光電場執照,甚至還讓朱更楠介入工程、回填廢棄物;郭信良、鍾嘉村、朱更楠、環保公司負責人李彥鋒4人被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起訴。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鍾葦怡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偵辦臺南將軍光電場弊案,清查金流發現鍾嘉村妻子曾將1500萬元匯入朱更楠戶頭後,朱再提領其中900萬元現金轉交給郭信良。

深入瞭解後發現,因郭信良有積欠朱更楠債務,爲了還債,郭找上鍾嘉村,並稱可藉由職務之便協助護航三地集團光電場順利通關並取得執照;鍾嘉村同意後,爲掩人耳目,便指示三地能源出納人員,以鍾前妻帳戶先匯款1400萬元到借用的人頭帳戶中,再連同該戶頭內100萬元,共計1500萬元款項,一起匯入岡山營造帳戶。

今年4月,檢方發動搜索,偵訊後郭30萬元交保、鍾和朱各20萬元交保。據悉,郭信良等人應訊指稱,900萬元是借款,否認犯行。後來檢調人員又獲報,將軍光電場案等處遭傾倒大量廢棄物,6月傳喚朱更楠到案說明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8月下旬,檢方再度約談郭信良、鍾嘉村釐清案情,並認爲郭和鍾涉觸犯貪污罪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涉案情節重大,諭知2人各以200萬元交保。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於上月26日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和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將郭信良、鍾嘉村、朱更楠和處理廢棄物的環保公司負責人李彥鋒4人提起公訴,並認爲郭否認犯行,建議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