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涉屏鵝光電弊案 法官更裁羈押禁見
高雄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開發光電場,與開陽能源董事長蔡宗融合作,開發屏鵝公路光電開發案,10月4日經高雄地檢署依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嫌聲押,法院裁定鍾2000萬元交保,蔡無保請回。雄檢抗告,今天高雄地院開羈押庭,更裁羈押鍾嘉村禁見。
鍾嘉村以土地重劃、都更開發起家,近年事業版圖透過併購、借殼、策略投資等方式擴張,還積極佈局綠能、交通、觀光等領域,投資標的橫跨南部縣市,開陽能源則是臺灣綠電大廠。
三地集團子公司北基及開陽能源合資成立合豐能源,負責屏東獅子鄉屏鵝公路光電開發案,最終計劃開發130公頃山坡地用於太陽能發電,首期面積約52公頃,覈定發電容量約42MW,已完工併網發電。
檢調調查,北基及開陽能源分佔合豐能源各51%、49%股權,由鍾嘉村擔任負責人,合豐每年還得向鍾支付逾2000萬元土地租金,侵害合豐能源權益,10月1日發動搜索,約談鍾嘉村、蔡宗融等人,並向法院聲押鍾、蔡2人,但法院裁定鍾2000萬元交保,蔡無保請回,雄檢檢察官向高雄高分院抗告,昨天撤銷高雄地院的裁定,發回高雄地院更裁。
高雄地院今天召開更裁庭,至下午4時許,以違反證交法有串證之虞,對鍾嘉村裁定羈押禁見。蔡宗融部分仍開庭審理中。
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中)今被高雄地院更裁羈押禁見。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