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控老婆、岳母聯手施壓害弱視求償百萬 法院駁回:無醫學根據

高雄地方法院認爲男子所稱「情緒不穩」、「高壓環境」等說法並非醫學專業術語,亦缺乏醫學證據支撐,判決其敗訴。(資料照片)

高雄一名韓姓男子與妻子樑女婚後因教養觀念不合,時常爭吵,韓男指控樑女長期與其冷戰,請岳母「主持公道」卻偏袒女方,導致他情緒受影響、眼壓升高,使原本患有眼疾的右眼視力惡化至僅剩0.2,接近失明,向樑家母女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並要求每月賠償2萬7000多元至2042年,不過高雄地方法院認爲眼疾與心理壓力無直接關聯,判決駁回,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韓男與樑女於2010年結婚,育有一子,自孩子出生後,夫妻因教養方式分歧,經常爭吵、冷戰,韓男主張樑女每次衝突後會叫來樑母「主持公道」,但對方卻只幫女兒說話,使他長期情緒緊繃,壓力過大,甚至出現眼壓升高,導致眼疾惡化。

他並舉2021年間一事爲例,指當時樑女要求他將電視遙控器藏起,兒子回家後發現無法看電視情緒失控大吵,樑女卻置之不理,讓他獨自安撫孩子,導致情緒更不穩,長期下來加重眼疾,視神經萎縮,右眼幾近失明,認爲樑家母女未維持良好家庭氛圍,應對其身心損害負責。

不過樑女否認常與韓男爭吵,強調僅偶爾爲孩子看電視時間過長而關機,造成短暫爭執,且丈夫長期無業、在家看電視、滑手機與抽菸,纔是視力惡化主因,樑母也表示僅去女兒家「主持公道」過一次,且與韓男的眼睛病情無關。

法院調查時函詢醫院專業意見,回覆指出眼疾成因包括年齡、種族、高度近視與家族史等風險因子,至於「情緒不穩」、「高壓環境」等說法並非醫學專業術語,無法評估是否與病症惡化有因果關係,認定韓男主張缺乏醫學證據支撐,判決其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