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飆罵「你就是狗!」媳婦錄音提告求償10萬 法官1原因駁回
媳婦遭婆婆飆罵「你就是狗!」錄音提告求償10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婆媳衝突!一名媳婦控訴遭婆婆辱罵「你就是狗」等語,甚至對她未成年子女發言貶損她,她將對話錄下來,主張已侵害名譽權與健康權,並求償10萬元。不過,高雄地院審酌該對話發生在同住的家中,未涉公開,難認貶損名譽,且診斷證明與婆婆言行無直接因果關係,最終駁回媳婦請求,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媳婦表示婚後與婆婆同住,婆婆在2022年12月於住處對她辱罵「我就是講你是狗,這樣好不好」、「我早就講你狗」、「對,你狗,...我就是念你狗 」;又於2023年11月向她未成年子女表示「你媽最大」、「他帶你搬出去的話,你跟他走,你就看不到爺爺奶奶了」、「你媽媽裝個屎臉,這個也不行,那個也不行,這個也不能吃,那個也不能吃」、「那也堅持不吃飯,也不出門,也不睡覺」,媳婦認爲婆婆的言論已侵害她的名譽權、健康權,求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
婆婆挨告後表示,媳婦提出的錄音是違法取得,無證據能力,且媳婦雖稱上開對話也侵害健康權,但提出的診斷證明書與她的言行無因果關係。
法官調查,媳婦主張婆婆罵她是狗的對話爲事實,雙方爭執發生的地點爲同住家中,兩人也許言詞激烈,但家中並非公開場所,難認婆婆此舉會使媳婦名譽權有所貶損。而婆婆向孫子說的話,爲媳婦在家中裝設錄音設備取得,難認違法取證,而對話侵害名譽權、健康權部分,對話地點也是在家中,在場的人有婆婆、公公及未成年孫子,佐以上開對話內容之前後脈絡,難認婆婆主觀上有何使媳婦社會上的評價低落之故意,原告主張尚非可採。
至於媳婦主張婆婆的言詞侵害其健康權,並提出診斷證明書,然而該證明上記載上開言詞與媳婦「有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醫囑欄寫着「患者述遭先生、公公與婆婆趕出家門,被言語辱罵與恐嚇呈現情緒不穩定、焦慮、恐慌、失眠,建議應持續接受治療」,依醫囑欄內容可知造成媳婦病況的原因,並非醫師診斷結果,難據此認有相當因果關係。
高雄地院審理,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及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給付10萬元本息,爲無理由,應予駁回;訴訟費用1000元由原告負擔。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