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曾捐2萬給廢死聯盟 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蘇素娥:我判過死刑
立法院今下午進行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蘇素娥審查,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問蘇個人對死刑的立場,是否曾捐款給廢死聯盟等,蘇表示,她曾捐2萬元給廢死聯盟,她認爲廢死不應非黑即白,應看法律跟證據,她個人也曾判死。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今下午進行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蘇素娥審查,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問蘇個人對死刑的立場,是否曾捐款給廢死聯盟等。蘇表示,她曾捐2萬元給廢死聯盟,她認爲廢死不應非黑即白,應看法律跟證據,她個人也曾判死。
蘇素娥下午接受立法院審查,王鴻薇問,憲判第8號要求判死一致決,按大法官解釋,死刑判決須一致決,一致決可以推翻國民法官判死嗎?蘇表示,憲判第8號,聲請案件沒有一件是實行國民法官的,所以這判決並未包含國民法官案件,國民法官案件評議有特別規定, 一般案件量刑是2分之1,若是死刑判決是3分之2,大法官在判決中有提到,若是國民法官案件,職業法官三票要一致,其他維持原方式,射程距離沒有到國民法官案件。
針對廢死與否立場,蘇素娥說,她的立場是廢死不應該非黑即白,只能有單一選擇,應該是一個過程,憲判第8號認爲死刑合憲,她擔任法官眼中只有法律跟證據,如果法律跟證據是這個案子應該判死,她就會本於確信判死,憲判第8號的30幾個案件裡,有個案件曾經審理過,她應迴避。
王鴻薇追問,是否曾捐款贊助廢死聯盟?蘇素娥說,曾捐過2萬元,有朋友來募款,年底需要款項,她就捐了一些,她的立場是法官就是根據法律跟證據判斷,她個人也有判過死刑。
王鴻薇再問,凌虐幼兒致死是否應該判死,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刑法第286條修法,對幼童凌虐致死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這是否違憲?蘇素娥表示,法定刑要不要訂死刑,是立法形成自由,若經過立法院討論,法定刑要升高到死刑,這是立法裁量自由,但要提醒相關權責機關做較好的比對,相類似的刑罰刑度是否可以比較,不要差異太大,造成罪刑不相當,單一死刑較難通過憲法檢驗。
王鴻薇問立法院提出反廢死公投被中選會駁回,蘇素娥也認爲重大政策可提全民公投,中選會駁回立院反廢死公投適當嗎?蘇迴應,重大議案可以進行公投,已經過大法官解釋過,在公投法第2條,但就中選會對公投提案有無實質審查權,有不同意見,大法官的解釋是指可以提重大公投議案,但議案內容要符合相關規定,同時也規定除憲法規定外,公投可否投憲法議題有爭議,因有除外的規定,憲判第8號已做出大法官解釋,效力相當於憲法。
王鴻薇批,賴清德總統說對爭議就用更大的民主解決,立法院就是民意機關,提出的公投案還是不準,就用更大的民主解決,不能做全民公投,就是漠視更大的民主、民意。蘇素娥表示,整個司法改革還是要走到「司法爲民」,最早的司法改革追求審判獨立,現在的主要基調是司法爲民,以人民想法爲依歸,她都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