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不贊成廢死 認「憲判8號」難判死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9日審查7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蔡秋明、蘇素娥、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同意案。司法院院長、大法官被提名人蔡秋明(見圖)列席備詢。(劉宗龍攝)
立院9日上午舉行全院委員會,針對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被提名人進行審查。由於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回覆國民黨團問卷中表達「不贊成廢除死刑」,使藍委許宇甄追問憲判8號明定,需經合議庭一致決才能判死刑,等同於實質廢死的看法,而蔡秋明也稱「是相當困難。」
國民黨團日前向7名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被提名人寄出問卷,其中包括「以113年憲判8爲例,在言詞辯論過程中,大法官提問『憲法判決是否應尊重民意』 ,判決理由中,大法官要求『非最嚴重犯罪不得判死』、『死刑需各審級職業法官一致決』,不僅民意反對且已造成民怨。大法官限制了立法機關裁量的空間,立法機關沒辦法修法採取其他適當的做法。甚至連立法機關提案公民投票都被拒辦。」題目,並詢問「當重大議題社會價值與大法官個人信念不同時,你會選擇堅持自己的價值與理念?還是會傾向維持社會多數的價值?」等問題。
蔡秋明於問卷中回覆,「這個問題可能無法一刀切,仍須視所涉問題性質而定。有些議題仍存
有多數民意與普世價值之間的衝突。就我個人而言,在審理憲法問題上,我會盡可能考量社會多數人之價值,不會固執己見。例如本題所提及之死刑問題,社會價值與釋憲者信念之間,確實有落差存在。我個人並不贊成廢除死刑,但此類問題很難判斷對錯,大法官對高度爭議性議題應本諸專業與良知、衡量社會情勢與普世人權價值做出選擇;然而,憲法判決一旦作成決定,就特定價值的優先性作出選擇,政府機關及人民均即必須受到憲法判決的拘束,這也是民主法治必然的結果。」
立院9日上午召開全院委員會,對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進行詢答。許宇甄詢問對於憲判8號的看法?蔡秋明稱,憲判8號認爲現行死刑制度不違憲,自己支持這點。但許宇甄質疑,憲判8號等同是實質廢死,而蔡秋明也坦言「是相當困難」。
許宇甄再問,據憲判8號,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要一致決才能判死,依蔡秋明30年檢察官經歷中,有無此案例?蔡秋明迴應,自己沒有統計,但以過去當檢察官經驗,也曾有起訴案被判死過,而案子一審後就不太會follow。
最後,許宇甄質疑,憲判8號等同實質廢死,未來擔任司法院長要如何解決?蔡秋明說,此案已經判決,憲法法庭的判決對人民機關都有拘束力,除非有《憲法訴訟法》第42條規定的要件,人民、政府機關可以聲請重新審視,如果沒有這種狀況,目前就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