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養豬場廚餘蒸煮符合規定?彭啓明曝:8月上傳0次、查覈均不符規範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今天在農業部防檢署開會,指揮官農業部長陳駿季(中)、環境部長彭啓明(右)、衛福部長石崇良(左)會後舉行記者會。記者潘俊宏/攝影
臺中梧棲區廚餘養豬場日前檢出非洲豬瘟核酸陽性反應,臺中市政府24日強調,本案例場連三季廚餘蒸煮稽查皆正常。然而環境部長彭啓明今指出,該場的蒸煮紀錄上傳和地方環保局的查覈次數,均有不符規範的情況出現。
現行規定養豬業者如要使用廚餘餵食豬隻,養豬場之養豬頭數須達200頭以上,並應取得地方環保單位覈准之廚餘再利用檢核許可,廚餘須經高溫蒸煮,達到中心溫度90度以上至少維持1小時的條件才能餵食豬隻,且須將廚餘蒸煮照片、影像和蒸煮溫度等上傳通報。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下午召開記者會,外界質疑,本案例場有使用廚餘養豬,但是否均有按照蒸煮規定。彭啓明表示,依規定廚餘蒸煮的養豬場必須每天呈報,這家養豬場5月的時候傳了24次,6月傳了8次、7月傳了1次,而8月是0次。
彭啓明說,根據相關指引規範規定,如果養豬場沒有每天上傳,地方單位應該每個月進場查覈輔導,但地方環保局只在5月和7月各查覈1次,因此廚餘蒸煮過程確實有看到稍微不符規範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