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方燕: “建議完善立法,嚴禁利用虛假情感誘導老年人消費”

加強老年人網絡安全保障刻不容緩,這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老年羣體權益、促進社會和諧意義重大。"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金誠同達(西安)律師事務所主任方燕接受了北京青年報記者的採訪。

她希望加強老年人網絡安全保障,"建議完善立法,嚴禁利用虛假情感誘導老年人消費"。

老年人要警惕直播間情感操控營銷、微短劇扣費等陷阱

2024年5月,中消協發佈的《2024 年第一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指出,老年羣體頻陷網絡消費"陷阱"成爲當季投訴熱點之首。

其中,網絡保險銷售廣告以低價或免費爲誘餌,誘導老年消費者購買或體驗後進行連續自動扣款;一些短視頻平臺利用算法鎖定老年人推送離奇、浮誇"微短劇",以極低價格誘導其繼續觀看並默認開通免密支付,隨後按集扣費並自動播放下一集;短視頻或購物平臺廣告彈窗誘導"抽獎",消費者點擊後被跳轉至第三方支付平臺自動扣款。

"這些問題都涉及自動扣費陷阱,給老年人帶來經濟損失。"方燕說。她談到,當今隨着數字化深入生活,不少老年人也開始接觸網絡,期望從中獲取便利。

"然而,由於他們對網絡技術和規則瞭解有限,風險防範意識薄弱,已成爲網絡安全問題的高發羣體。電商平臺誘導性功能(比如先用後付)、直播間情感操控營銷、微短劇扣費陷阱等新型風險,不僅讓老年人遭受經濟損失,還可能影響其心理健康和日常生活。"

針對老年人網絡權益保護的專門、細化條款缺失

爲什麼會存在上述問題?

方燕說,現有法律法規對網絡消費等行爲有一定規範,但針對老年人網絡權益保護的專門、細化條款缺失。

"對於直播間情感綁架式營銷、微短劇自動扣費等新型網絡陷阱,法律定性和處罰標準模糊,導致執法司法難以精準打擊違法違規行爲。"

此外,由於網絡經營主體衆多,行爲複雜多變,監管力量難以實現全面、實時監管。不同監管部門職責劃分和協同配合存在問題,易出現監管空白或重複監管。而且,對違規行爲懲處力度不足,無法形成足夠威懾,部分不法商家和平臺依舊心存僥倖。

同時,部分電商、直播和微短劇平臺在追求利益時,忽視老年用戶保護。在產品設計和規則制定上設置誘導消費功能,暗藏陷阱。"像‘先用後付’開通易關閉難,直播間虛假宣傳、情感誘導,微短劇自動扣費且退訂渠道難找。同時,平臺在用戶身份識別、風險提示、操作引導等方面服務不到位,未充分考慮老年羣體特殊需求。"

完善立法,嚴禁利用虛假情感誘導老年人消費

方燕建議,要完善立法。細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在網絡領域的適用細則。

"明確網絡廣告發布規範,嚴禁利用虛假情感誘導老年人消費,並制定嚴厲處罰細則。規範‘先用後付’等特殊消費模式的合同條款,清晰界定雙方權利義務,防止平臺利用格式條款侵害老年人權益。"

她還建議,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增加"網絡保護"專章,明確老年人在網絡消費、社交、信息獲取等方面的權益,以及網絡經營者、平臺的責任義務。

"詳細規定各類網絡陷阱的定義、認定標準和處罰措施,尤其針對新興陷阱,如直播間情感綁架、微短劇自動扣費等,爲執法司法提供明確依據。"

同時,健全網絡安全法律體系,強化網絡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立法。要求網絡平臺收集、使用老年人個人信息時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明確告知相關信息,並獲其同意。大幅提高侵犯老年人個人信息行爲的懲處力度,增加違法成本。

她還提到,要強化監管,加強對網絡平臺的日常監管,建立常態化巡查和抽檢制度。重點檢查平臺在用戶身份識別、風險提示、操作引導、消費陷阱防範等方面的落實情況。同時,還要整合監管資源,建立統一的網絡安全監管協調機制,加大監管投入,提升監管技術水平。

"還要明確並落實平臺責任",方燕說,要優化平臺產品設計和服務流程,充分考慮老年羣體需求。"電商平臺‘先用後付’功能要簡化關閉流程,設置醒目關閉入口,提供詳細操作指南。微短劇平臺在用戶付費前多次彈窗確認,提供便捷退訂渠道。同時,平臺要設立老年專屬客服團隊,提供多渠道、全天候服務。"

她提到,網絡平臺也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管理。對違規經營者,及時採取下架商品、暫停或終止服務等措施,並向監管部門報告。

加強對老年用戶的風險提示和安全教育也是重要的一方面。

"通過平臺推送、彈窗提醒、製作短視頻教程等方式,向老年人普及網絡安全知識和消費常識,提高其風險防範和識別陷阱的能力。"方燕說。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編輯/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