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自簽收教召令卻未報到 後備軍人慘了!判刑結果出爐

親自簽收教召令卻未報到,後備軍人慘了!判刑結果出爐,處有期徒刑3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是高雄市後備指揮部列管的後備軍人,依據後指部發出的教育召集令,指定應於2022年5月23日,前往屏東縣「新開營區」報到。教召令於2022年4月20日以郵寄方式,送達到阿國設籍的地址,並由阿國本人親自簽收。不料,阿國卻未於指定時間前往報到,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案經後備指揮部移送偵辦。

法院審理,法官認,阿國所爲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妨害教育召集罪。法官考量,阿國是後備軍人,明知受主管機關教育召集後,應於指定之時、地報到,竟無故逾應召期限而未參加教育召集,也未依規定請假,妨害國家役政之管理,所爲有所不當。

法官審酌,阿國先前有因犯罪經法院論罪科刑之素行,並考量他坦承犯罪之犯後態度,以及他影響國家召集作業及戰力減損之程度等。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被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