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提告:蒐集哪些證據?賠償金額判定?可只告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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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侵害配偶權的訴訟案件逐年攀升,張維軒律師指出,當事人在震驚與傷痛之餘,最常見的詢問包括:侵害配偶權的構成要件、可否僅針對小三提告、能獲得多少賠償金額以及必須提出哪些證據。

所謂侵害配偶權,是指已婚者與第三者發生超越一般朋友的親密關係,違反婚姻忠誠義務。依據民法第184條,受害方得向外遇配偶或第三者請求損害賠償。

張律師強調:

●若僅控告配偶,毋須證明第三者是否知悉婚姻狀態。

●但若僅告小三,則必須證明第三者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即俗稱「知三當三」的情形。

法院實務上認定超越朋友界線的行爲包括牽手、擁抱、接吻、進出汽車旅館、互傳曖昧訊息甚至聊色情話題,此外,精神出軌也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因爲雙方在心靈上已建立「友達以上」的情感連結。

在訴訟中,證據的呈現是關鍵。張律師提醒,僅憑發票、摩鐵收據不足以成立,須有親密合照、影片或同進同出的紀錄纔有辦法構成侵害配偶權。其他常見有效的證據包括對話截圖、曖昧簡訊、電子郵件、錄下的外遇自白、甚至目擊者證詞。錄音時若由當事人親自參與對話,較不涉及妨害秘密罪,但仍建議先與律師討論,以避免蒐證過程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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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民衆最關心的賠償金額,法院會依外遇情節、雙方社經地位、婚姻存續時間及是否有子女等因素綜合判斷。一般案件常見判賠金額在30萬元以下,若同時告配偶與第三者,金額可能落在60萬元以下;嚴重情節如多次通姦、甚至生下子女,則可能提高到50萬元以上,少數案例突破百萬元。若外遇人一方屬於高收入職業,例如醫師、機師或金牌業務員,判賠金額往往也會偏高;反之,若涉案者收入較低或案件情節輕微,金額則相對降低。

近年也曾有法院見解認爲「配偶權不存在」,導致元配無法求償,但此說屬少數,多數案件仍承認配偶權並支持受害方請求賠償。張律師提醒,即便一審遇到此少數見解的法官,在上訴後此少數見解仍可能被二審法官所推翻,因此當事人仍須積極應對。

提告流程大致分成三步驟:

●首先,蒐集有效證據,需兼顧合法性與完整性,避免以非法手段蒐證反致不利。

●其次,與律師討論策略,決定應選擇和解、調解或提起訴訟。

●最後,如決定提告,需遞交民事起訴狀並進行訴訟程序,由於法庭辯論、起訴狀撰寫及證據呈現都可能影響最終判決,尋求律師協助能提升成功率並保障當事人權益。

無論是選擇僅告小三,或同時控告配偶與第三者,當事人都應先行蒐集有力證據,再依據實際情況評估合理賠償金額。張律師提醒,切勿因情緒用事而採取違法蒐證手段,唯有在合法與策略兼顧下,才能在訴訟中取得優勢,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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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地,如是不知對方已婚、誤被渣男欺騙的第三者,導致被元配提告侵害配偶權,張律師提醒「不知情」的小三被告時應冷靜應對、謹慎自保,並注意以下要點。

●首先,避免與元配私下接觸或迴應律師函,以防不當言詞成爲不利證據。

●其次,切勿在社羣媒體發表案情相關言論,避免留下紀錄。

若遭提告,應即刻諮詢律師,蒐集可證明「不知對方已婚」或「行爲不構成侵害配偶權」的證據,如對話紀錄、社羣資料等。張律師建議,若訴訟勝算不高或壓力過大,也可考慮以和解減輕損害,由專業律師協助擬定策略,爭取最佳結果。

(文/張維軒律師)

張維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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