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ESG新解方!造林碳匯專案新規上路 限3狀態土地適用

爲促進民間投入造林工作,達成我國2050淨零排放目標,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提出「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方法學修正案。(報系資料照)

爲促進民間投入造林工作,達成我國2050淨零排放目標,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提出「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方法學修正案,環境部19日審議修正後通過,並將名稱修正爲「造林碳匯專案」方法學,可適用於6年非森林狀態、崩塌等天然災害導致林地裸露或移除外來入侵樹種後覆育造林等,預估每年每公頃約有10公噸碳權。

林保署組長陳連晃坦言,植樹造林的碳權價值並不高,但造林還有生物多樣性等優點,因此會透過自然碳匯與生物多樣性專案媒合平臺媒合企業一起加入造林。

因應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林業保育署提出「增加森林面積」、「加強森林經營」及「提升國產材利用」三大策略,並積極研提森林碳匯方法學,除既有的「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方法學外,已於2024年12月新增通過「加強森林經營」、「竹林經營」方法學,提供企業參與森林碳匯取得減量額度多元途徑。

林業保育署說明,新版方法學爲避免發生次生林「砍大樹之種小樹」疑慮,明定土地於造林前至少6年須爲非森林狀態,如果因崩塌等天然災害導致林地裸露,或移除外來入侵樹種後覆育造林,則可不受6年限制;如爲人工林伐採收獲後再造林,屬森林經營範疇,應循「加強森林經營」方法學申請。

因應環境部規定自然人不得單獨申請自願減量專案,林業保育署透過「自然碳匯與生物多樣性專案媒合平臺」媒合公私有土地,鼓勵企業投入造林、森林及竹林經營等增匯措施,協助企業落實ESG目標並取得自願減量額度。修正後「造林碳匯專案」方法學,將進一步提升人工林經營的永續發展及利用,並擴大森林碳匯的多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