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新規看ESG服務邊界:專業機構可“助攻”企業合規披露

近日,證監會發布修訂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提出上市公司應按照交易所規定發佈可持續發展報告。業內人士認爲,《信披辦法》提升了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法律地位,將推動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朝着標準化、規範化方向發展。

業內人士表示,根據《信披辦法》,上市公司發佈可持續發展報告是遵循交易所制定的自律性規則,與對定期報告、臨時報告、招股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的要求有所區別,並不受《信披辦法》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爲的約束,ESG領域專業機構可爲上市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提供技術支持。

據機構統計,截至4月13日,單獨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的A股上市公司數量達817家,披露率15.18%。在披露框架方面,已有較多企業開展雙重重要性分析,按照“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四要素開展ESG信息披露。A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正在從“形式合規”向“實質性管理”轉型。(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