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造林碳匯專案方法學通過!農業部籲企業界多多使用

惟,林業保育署亦表示,現行「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方法學自環境部108年審定公告以來,目前僅有4案通過,且外界對土地應維持非森林地的年限、重新造林土地是否可申請等規範,多有疑義,藉由本次修正,明確定義適用範圍與土地條件,讓申請者更易掌握規範、順利參與。

林業保育署指出,此次修正明確定義方法學適用條件,納入災後復舊造林及移除外來入侵種再造林等態樣,擴大各界參與誘因。且新版方法學爲避免發生次生林「砍大樹之種小樹」疑慮,明定土地於造林前至少6年須爲非森林之狀態。林業保育署「自然碳匯與生物多樣性專案媒合平臺」亦推出公私有土地媒合功能,鼓勵提供土地資源,促使企業投入造林或營林,以達成ESG及減碳目標。

確認自然碳匯爲的是協助達成我國2050淨零排放目標,林業保育署提出「增加森林面積」、「加強森林經營」及「提升國產材利用」三大策略,並積極研提森林碳匯方法學。考量一般自願減量專案在申請註冊通過後纔開始執行,造林因需特殊條件配合須於特定季節執行,因此可於執行造林後再提出專案申請,並給予3年緩衝期。林業保育署強調,修正後的方法學明確訂定可申請之土地條件,有助各界評估參與可行性,並提升申請與審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