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等紅燈1疏忽 秒被檢舉吃罰單 交通局示警:很多人犯

馬路上多有劃設停止線,騎機車停等紅燈應在停止線後。(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馬路上多有劃設停止線,高雄市交通局表示,不少騎士在等紅燈時習慣將車輛慢慢前移、越過停止線,結果遭開罰,曾有一名民衆因此被檢舉吃上900元罰單,不服提起訴訟,要求撤銷罰單,最終遭法院駁回,交通局提醒,停等紅燈應將車輛停於停止線後方,越線即屬違規,依規定可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交通局表示,該名騎士停等紅燈時,不斷往前移動並越過停止線,遭他人檢舉後被開罰900元,騎士不服向法院提起申訴,主張檢舉照片未拍到前輪越線,要求撤銷罰單。

但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勘驗檢舉光碟,發現騎士在紅燈期間確實騎車向前移動,直至超過停止線才停下,明顯違反標線規定,因此判定違規事證明確,駁回騎士訴求。

交通局指出,部分騎士等紅燈時習慣將車輛慢慢前移,越過停止線,不僅侵入路口、妨礙其他用路人權益,也已違反交通法規,提醒民衆等紅燈時應停在停止線後方,以維護交通秩序。

交通局強調,若違規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規定,汽車駕駛人如未遵守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可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