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返大陸顧病媽多年不回臺 臺男死心22年跨海婚姻畫句點
妻返大陸顧病嗎多年不回臺,臺男死心22年跨海婚姻畫句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跨海婚姻多年形同虛設,法院判準離婚!臺灣男子阿國與大陸女子小萱(均化名)於2003年結婚,並在臺灣完成登記,但小萱婚後數年便返回大陸,僅在2019年間短暫返臺,且僅爲替子女辦理護照,隨即再度返陸,自此便與阿國分隔兩地,毫無共同生活。阿國不堪多年空有夫妻名分,憤而訴請離婚。
判決書指出,阿國與小萱於2003年3月在大陸地區登記結婚,並於同年4月在臺灣辦理結婚登記。兩人婚後約定曉萱來臺同居生活,但數年後,小萱因母親身體欠佳返回大陸,並長年留在當地。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出入境資料,小萱自2010年離境後,直到2019年才短暫入境臺灣,僅爲協助子女申辦護照,隨後即再度離境,至今再無入境紀錄。法院認爲,這樣的狀況顯示雙方已多年未共同生活,婚姻名存實亡。
阿國主張,小萱多年未返臺,也未與自己維持任何互動或照顧義務,雙方早已無夫妻之實。婚姻的核心價值應是共同生活與相互扶持,但現實情況卻使夫妻關係完全失去基礎,客觀上難以期待雙方再恢復共同生活,已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2項所稱「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而法院審理中,小萱未到庭應訴,也未提出任何書狀陳述意見。法院審酌全案事證,包括結婚公證書、戶籍謄本及移民署出入境紀錄,認定阿國所述屬實,並依據相關法規,認定雙方婚姻確已破裂,依法判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