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長治2鄉長都貪污判囚8年 古佳川公款買阿妹演唱會將入獄
▲屏東長治鄉前後任鄉長古佳川(左)、許玉秀(右),均遭判刑定讞。(圖/取自古佳川臉書、記者陳昆福拍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屏東縣長治鄉前任鄉長古佳川,任內以不實單據覈銷私人消費5萬多元,一二審均判刑8年、褫奪公權5年。另一名前鄉長許玉秀,則詐領縣府補助款,雖曾一度判處無罪,但更二審日前仍改將她判刑8年、褫奪公權5年。2名鄉長均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2日一併駁回上訴,2名前後任鄉長均判刑定讞,都將發監執行。
現任鄉長古佳川,2022年連任成功後,但檢方查出,他在2020年、2021年間,爲了購買張惠妹演唱會紀念品、幫父親慶生等等理由,指示張姓特別助理,以不實單據覈銷私人花費共5萬8350元。2023年間3月間檢方發動偵查作爲,並聲押獲准,期間經過起訴、移審,一直到2024年1月間獲得30萬元交保。但交保後2個月,屏東地院一審將他判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古佳川在判刑後辭去鄉長職務,並上訴爭取清白,但二審仍舊維持有罪,判刑8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定讞,最高法院也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避免古佳川棄保潛逃。
無獨有偶,長治鄉另一名鄉長許玉秀,她自2010年起擔任鄉長,連任成功後,到2018年卸任。不過檢調單位查出,許玉秀的夫婿劉長榮,在2016年間擔任當地「三山國王宮」副主任委員。而兩夫婦在2016年2月初(大年初二)舉辦「王爺奶奶回孃家」民俗繞境活動,並以長治鄉公所舉辦「長治鄉陣頭遶境活動」及「長治鄉民俗技藝熱鬧迎新年活動」爲名,向縣政府申請補助,共計55萬8,000元。
但劉男卻以不實單據覈銷補助款,讓「三山國王宮」藉此獲利251,550元,他自己則獲利24,300元。案經檢調單位查證屬實,對許玉秀夫婦等人提起公訴。一二審均將許玉秀判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不過更一審法院卻有不同認定,改判處許玉秀無罪。案經撤銷發回,高法院高雄分院今年5月間的更二審,再度認定許玉秀有罪,仍判刑8年、褫奪公權5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也於12日駁回上訴,許玉秀遭判刑8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