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前後任長治鄉長都貪汙 公款買阿妹演唱會商品…各判關8年定讞
屏東縣前長治鄉長許玉秀9年前詐領「王爺奶奶回孃家」活動的補助款,另同爲屏東縣長治鄉前鄉長的古佳川則因購買張惠妹演唱會紀念品、到餐廳爲父親慶生等,以不實單據覈銷公款5萬8350元,兩人各被最高法院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8年,褫奪公權5年定讞,古的部分也已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
長治國王宮2016年2月舉辦「王爺奶奶回孃家」活動,許玉秀和丈夫、國王公副主委劉富榮及兒子劉信宏向多家廠商取得統一發票或空白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填寫不實商品、數量和金額,浮報活動經費支出,向屏東縣政府覈銷活動補助款,分別詐得25萬餘元、2萬餘元不法所得。
許玉秀更二審否認犯行,辯稱不知情也沒有參與,但法院根據卷證資料、證人說法不採信她的說詞,審酌後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8年,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確定。
古佳川2020年至2021年期間,多次爲支付個人訴訟的律師費、網購張惠妹跨年演唱會的周邊商品、替父親舉辦慶生餐會,要求下屬拿餐廳空白收據,不實填寫餐費金額,再向鄉公所覈銷,不法所得共5萬8350元。
古佳川被檢方偵辦並收押近11個多月,他否認犯行,供稱他有在支出傳票及公庫支票親自用印核撥款項,但蓋的時候沒有看內容,不知悉收據覈銷內容爲何,他沒有指示下屬做這些事,也不清楚收據如何來,也沒有款項匯到他的帳戶等。
但法院認爲證人指證歷歷,且本案確實有款項撥匯至古佳川的帳戶,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一、二審均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古佳川8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案件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
屏東縣長治鄉近20年來,連三任鄉長涉貪被判刑確定,國民黨籍前鄉長邱永安涉賣官收賄案被判刑7年8月確定;接任的民進黨籍前鄉長許玉秀也涉貪,許玉秀在羈押期間代理鄉長李新煌又爆出在擔任麟洛鄉長時收取工程回扣,李當時僅代理7天,被判刑7年定讞;古佳川則爲無黨籍,一審宣判後遭停職,之後辭去鄉長職務。
屏東縣長治鄉前鄉長許玉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屏東縣長治鄉前鄉長古佳川。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